殘疾退役軍人,問題清單

殘疾退役軍人,問題清單

定義

殘疾退役軍人是指:服役期間因戰、因公、因病致殘評定了殘疾等級退出現役,以及因戰、因公致殘退出現役後補辦評定了殘疾等級的人員。

以下這五個問題,與殘疾退役軍人息息相關。這是對軍旅傷痕應有的補償。

Q1

關於提高殘疾撫卹金標準,保障其生活不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

近年來,國家連續以10—15%的幅度提高包括殘疾退役軍人在內的部分優撫對象的撫卹補助標準,體現了對殘疾退役軍人的關心關愛。今後國家將繼續提高包括殘疾退役軍人在內的部分優撫對象的撫卹補助標準,更好保障優撫對象的生活。

Q2

企業下崗殘疾軍人要求安排到行政事業單位工作

按現行政策,國家依法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殘疾退役軍人第一次就業,並與所在單位其他職工享受同等的權利和義務。下崗殘疾軍人的生活困難和再就業問題,當地政府通過加大再就業扶持力度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加以解決。要求安排到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訴求,不符合政策規定。

Q3

要求享受公費醫療,提高醫療保障待遇

目前,公費醫療制度已逐步取消,殘疾軍人要求享受公費醫療,已不具制度性基礎。近年來,為解決優撫對象的醫療難問題,國家逐步建立了“保險+補助+救助”三位一體的優撫醫療保障體系。殘疾軍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未參加上述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以及參加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但個人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享受城鄉醫療救助和優撫對象醫療補助。隨著國家醫療保障體系的健全完善,殘疾軍人醫療保障水平將不斷提高。

Q4

關於既享受殘疾軍人撫卹金,又享受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的問題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原在軍隊服役的職工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殘疾軍人證》的,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殘疾退役軍人要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應符合上述規定。

Q5

因參戰或參試評殘的殘疾軍人要求同時享受“兩參”人員定期生活補助

殘疾軍人按照因戰、因公、因病情形評定殘疾等級,並享受相應定期撫卹金。參戰退役軍人因戰評殘定期撫卹金標準高於同一等級因公、因病評殘定期撫卹金標準,參試退役軍人因公評殘定期撫卹金標準高於同一等級因病評殘定期撫卹金標準,已經考慮到了參戰參試因素。對具有雙重或多重身份的優撫對象,其撫卹或補助金,按標準最高的一種發放。因此,對既有參戰或參試身份,又評定了殘疾等級的殘疾軍人,只能享受標準最高的一種。

殘疾退役軍人主要政策

殘疾退役軍人的政策主要分為生活待遇、醫療待遇、住房待遇、社會優待四個方面。

生活待遇:

自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先後25次提高殘疾軍人撫卹金標準,2018年8月1日後,一級因戰、因公、因病年標準分別達到80140元、77610元、75060元。

退出現役的一級至四級殘疾等級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由國家供養終身。對分散安置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發給護理費。

退出現役的因戰、因公致殘的殘疾軍人因舊傷復發死亡的,按照因公犧牲軍人標準發放一次性撫卹金,遺屬享受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撫卹待遇。

退出現役的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殘疾軍人因病死亡的,對其遺屬增發12個月的殘疾撫卹金作為喪葬補助費;其中因戰、因公致殘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因病死亡的,遺屬享受病故軍人遺屬撫卹待遇。

醫療待遇:

殘疾軍人按照屬地原則相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未參加上述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以及參加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但個人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享受城鄉醫療救助和優撫對象醫療補助。

其中,一級至六級殘疾軍人按照屬地原則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七級至十級殘疾軍人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用,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解決,所在單位無力支付和無工作單位的,由當地政府從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中解決。

住房待遇:

申請住房保障的,其依法享受的撫卹金、補助金、優待金和護理費等待遇,在准入審核中不計入家庭收入;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住房租賃補貼或農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符合相應條件的,優先納入災後恢復重建、集中居住區建設等政策範圍;辦理房產、土地證件時免交登記費、工本費,自建房時免交基礎設施配套費、撥地定樁測繪費等相關行政事業型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分散供養的一級至四級殘疾退役士兵購(建)房所需經費的標準,按照安置地縣(市)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和6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確定;沒有經濟適用住房的地區按照普通商品住房價格確定,房屋產權歸分散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自行解決住房的,按照上述標準將購(建)房費用發給本人。

社會優待:
殘疾軍人憑《殘疾軍人證》優先購票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以及民航班機,並享受減收正常票價50%的優待;免費乘坐市內公交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

參觀遊覽公園、博物館、名勝古蹟享受減免票價等優待。

殘疾軍人本人、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享受優先錄取、減免學費等教育優待。

殘疾軍人申請辦理最低生活保障或申請住房保障,在核定收入時,撫卹補助金等不計入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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