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拆遷:被拆遷人想要獲得高的補償,需要對商鋪價值有準確判斷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鋪拆遷要給予被拆遷人經濟補償,而拆遷之前,被拆遷人要與拆遷人協商賠償的問題,那麼商鋪拆遷如何談判才能獲得更高的補償?下面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商鋪拆遷:被拆遷人想要獲得高的補償,需要對商鋪價值有準確判斷

一、商鋪拆遷怎麼談判才能獲得更高的補償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被拆遷人想要獲得高的補償,需要對商鋪價值有準確判斷,並且對拆遷補償方案進行了解,不要隨意簽訂拆遷補償方案。

商鋪拆遷:被拆遷人想要獲得高的補償,需要對商鋪價值有準確判斷

二、相關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商鋪拆遷:被拆遷人想要獲得高的補償,需要對商鋪價值有準確判斷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被拆遷人想要獲得高的補償,需要對商鋪價值有準確判斷,並且對拆遷補償方案進行了解,不要隨意簽訂拆遷補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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