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琴園小區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2020版),借鑑

朗琴園2020年小區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

一、小區機動車基本情況

本小區2020年地面及地庫可使用車位總計:1614個,其中:

1.地面可使用車位共計331個:

(1)小區內地面車位205個

(2)南停車場車位77個;

(3)底商前停車場車位49個。

2.地庫可使用車位共計1283個:

(1)已登記的買斷車位 934個;

(2)其它車位348個(包含人防車位332個)。

朗琴園小區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2020版),借鑑

3. 2019年登記業主車輛(含租戶)共計2016輛(不含為看望父母子女辦理的臨時車輛248個)。由於2019年又新增產權車位100個,因此其他業主輪換使用的車位更加緊張(地下、地上共計679個)。

在充分考慮本小區業主的整體利益以及業主需求多樣性,在總結往年停車經驗、聽取業主意見基礎上,制定本辦法。

二、2020年小區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

小區停車位只限本小區業主使用。2020年車輛進出園區及地庫繼續採用車牌識別系統,業主按戶實名制辦理停車手續登記相應車牌後由東大門自動識別系統進入園區。為充分利用現有車位,最大限度滿足業主停車要求採取地上、地下不固定車位的方式停放。地庫實行封閉管理,辦理地庫車證及買斷車位車主車輛憑車牌自動識別進出地庫,除產權車位固定外,其它車位均採取不固定車位方式停放。為切實加強對小區內車輛停放管理,明確各自的權利與義務,管理人與使用人簽訂《朗琴園停車管理協議》,管理辦法具體內容如下:

1.小區地面車位

2020年園區地面車位停車,車位(場地)管理費按150元/月/輛收取。

2.地庫產權車位

物業公司在產權車位上方懸掛統一製作的私家車位牌,車輛須按位停放,不得再佔用地上地下其它車位。車位管理費按1000元/年/輛收取。

3.地庫二層人防車位

現因北京市西城區民防局於2018年開始收取地下二層人防車位使用費420000.00元/每年,為保證地下車庫設備設施維護更新、維持地下車庫停車秩序、保潔等工作的正常開展,地庫不固定車位管理費按3800元/年/輛收取。

4.業主直系親屬車輛

由於園區車位日益緊張,為照顧業主直系親屬(僅限業主的父母或子女)臨時停放車輛,2020年繼續辦理臨時停車證。按車牌自動識別收費系統顯示的金額實行階梯收費,收費標準:不足一小時免費,6小時內2元/小時/輛;超出6小時後8元/1小時/輛,每15分鐘為一計時單位。臨時停車證夜間禁止在園區停放。

5.無證停放車輛收費標準

為限制其它車輛進入園區停放,今年將延續2019年無證車輛收費標準,按8元/每小時/輛計時收費,每2元/15分鐘/輛為一計時收費單位,不足一個計時單位免費。

6、外地牌照車輛:

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2020年除買斷車位外,外地牌照車輛不予辦理車證。

三、請車主注意及配合的事項

1.由於車位緊張,車輛進入園區及地庫採取不固定、先到先得的方式停放(產權車位除外)。

2.臨時進入小區接送人、取送東西、裝修車輛、搬家送貨等車輛停放園區時,一律按照無證車輛收費標準收費。

3.所有使用地庫車位者不能長時間(接送人、送取東西不超過1小時)將車停放在地面。

4.所有辦證車輛均請交納一整年車位管理費,除發生特殊情況中途不辦理退費手續。

5.個別未交納2019年度車位管理費的業主須繳齊2019年度車位管理費後,方可辦理2020年停車出入證。

6.車證只對本車有效,請將車證放在前風擋玻璃明顯處妥善保管,如丟失或變更車輛請及時到物業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如因您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產生費用或其它糾紛,由您自行承擔。補辦停車證或車輛變更每次收取20元工本費。

7.因辦證業主較多,為加快辦證效率,減少您等候時間,請業主提前準備好現金交納車位管理費。

8.請各位車主須有序入位停放車輛,不佔用消防通道及行車道;地庫車輛不能佔用地面車位。不佔用掛牌買斷專屬車位。對偽造車輛出入證、及地庫買斷車位車牌者,一經發現收回偽造車證,補交全年車位管理費,並在園區明顯位置公示,對違法行為報送公安機關處理。對不遵守《2020年朗琴園小區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試行)》等不良行為,物業公司將視情況採取對該業主給予提示或將其行為在園區內明顯位置公示、取消園區停放資格等措施。

9.凡小區業主將房下所登記的車輛向非居住在本小區的人員出租或代辦,一經發現將取消停車資格且不退任何費用。根據情況物業公司將向全體業主公示。

10.由於車位緊張,優先給按時交納物業費的業主辦理。

四、辦理車證需提供的證件

1.業主在辦理停車證時需核實業主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購買合同、機動車行駛證、身份證、直系親屬需提供戶口簿、結婚證等。(已向物業提供上述證件的無需再提供)。

2.已買斷車位產權的業主辦理停車證,除提供以上證件外還需增加提供車位的產權證。(協議與車位交付單2020年不再給予辦理產權車位手續)。

3.單位公車辦理停車證,除提供以上證件外還需增加提供單位證明材料。

五、此停車管理辦法於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14日在園區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如有疑問,請於工作時間致電物業公司。來源:業委會資訊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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