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隔63年,美國軍人2次屠殺戰俘:對指揮官意圖的誤解或導致悲劇

如何對待戰俘是個問題

如何對待戰俘是戰爭中反覆出現而又極其重要的問題。處決戰俘顯然是戰爭罪行,因為當敵人表示願意投降時,他實際上已經拒絕抵抗了。 但是,在混亂的戰鬥中,情況並不總是那麼簡單。 士兵在多大程度上需要冒著生命危險,捉住旨在殺死他們直到最後一刻的敵人? 而面對無視白旗或違反其他投降條件的士兵,有哪些法律要求?

溫斯頓·丘吉爾曾經說過,戰俘“是一個試圖殺死你的人,但他沒有達成目標,現在又要求你不要殺死他。” 根據《日內瓦公約》,士兵如果在俘虜囚犯後殺死他們,這屬於是戰爭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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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頓將軍在1943年7月盟軍入侵西西里島(沙啞行動)之前,向第82空降師的現場軍官發表了他的鼓舞人心的講話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誰應該為罪行負責? 是殺人的士兵? 還是命令他們這樣做的指揮官? 相距63年的兩次美國戰爭案例表明,模稜兩可的命令和對指揮官意圖的誤解可能會導致悲劇。

1943年的兩起悲劇

在1943年7月14日的兩次事件中,第45步兵師的美國士兵處決了德國和意大利的戰俘。

首先,警長霍勒斯·韋斯特負責護送戰俘返回駐地。 韋斯特制止了這些囚犯,讓其中一些囚犯繼續行走,然後轉向其餘囚犯,並宣佈他將“殺死這些人”。 他用0.45口徑的湯普森衝鋒槍開槍射擊了所有敵人,然後沿著生產線向另一隊仍然有生命跡象的人開了槍。 當天下午晚些時候,由約翰·康普頓上尉指揮的步兵連在西西里島南部的一個小村莊聖彼得羅的比斯卡里機場附近,俘虜了保衛陣地的36名德國士兵。 康普頓命令他的一些步兵組建一支射擊小隊,並注視著他們當場槍殺了所有囚犯。

第二天,這些事件的消息傳到了第二軍團司令奧馬爾·布拉德利中將。

當布拉德利詢問康普頓時,這位下級軍官聲稱謀殺德國戰俘是合理的,因為他是“遵從命令”。 據說這些命令是來自第七軍團司令喬治·S·巴頓中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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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一名美軍士兵在意大利路上向三名德國戰俘進發

在盟軍在西西里登陸之前,巴頓向他的集結部隊發表了他的著名演講之一,這次演講重點是好戰。事發後,康普頓在一份官方聲明中說,他將巴頓的演說解釋為, “敵人開槍殺死我們的部隊,然後我們足夠接近他……他必須死。” 布拉德利立即向他的直接上司巴頓報告了這兩起事件。 巴頓認為此事是“誇大其詞”。 然而,奇怪的是,他隨後告訴布拉德利“告訴負責槍擊事件的軍官,以證明死者是狙擊手或試圖逃脫的東西。” 這似乎表明,巴頓對調查康普頓行動的合理性比調查事件更感興趣。 布拉德利被激怒了。

他無視巴頓的指示,對康普頓和韋斯特發起了軍事法庭訴訟。

在為期兩天的審判中,韋斯特對謀殺37名囚犯的指控拒不認罪。 他的主要辯護是,當他謀殺戰俘時,他“感到疲勞並且承受著極大的情緒困擾”。 擔任法官的董事會對韋斯特的所有指控均定罪。

在另一場軍事法庭上,康普頓被控謀殺36名戰俘。 他在看臺上作證說,巴頓已經告訴他和其他軍官,如果“在帶領您的士兵對付敵人時,你發現他向你開槍,當你到達他兩百碼以內時,他希望投降……那個混蛋該死!你應該殺了他。” 他接著說:“對或錯,有作戰經驗的三星級將軍的建議對我來說已經足夠了,我信服了他。” 巴頓說,他的話被誤解了,他絕不是要煽動士兵殺害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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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空中突擊師第3旅的指揮官斯蒂爾上校,2006年在伊拉克

康普頓的軍事法庭比韋斯特的法庭持續時間更長,而且結局明顯不同。

韋斯特被判處無期徒刑,康普頓被無罪釋放。 第45步兵的幕後法官倡導者立即指出了案件在進行審查時的差距。 他還指出了康普頓的辯護(他只是遵從命令)是基於明顯違反戰爭法的命令的問題。正如美國陸軍法官助理總隊的歷史學家弗雷德·伯奇所指出的那樣:“沒有得到法庭的制裁,那些手無寸鐵的人就白白喪失了生命。”

但是,軍隊掩埋了這兩個案件的記錄。 康普頓在沒有受到懲罰的情況下被調任,一個月後在行動中被殺害。 韋斯特在軍事監獄服役11個月後返回現役,並在戰爭結束後光榮退伍。

半個多世紀後的又一起類似事件

2006年5月9日,在伊拉克的“鐵三角行動”中,來自第187步兵第3營(第101空中突擊師第3旅的一部分)的美國陸軍士兵將他們在薩馬拉附近行動中喪生的幾名伊拉克男子的屍體掩埋。死者不是好戰的戰士,而是年長的男人和十幾歲的男孩,他們在被槍殺之前被矇住眼睛並被束縛。 最終,四名美軍士兵被提審,其中最嚴重的罪行是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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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三角行動襲擊了薩馬拉附近的一個基地組織訓練設施,此後,伊拉克的美軍士兵於2006年返回雷馬根前線基地

隨著案件進入審判階段,越來越明顯的是,第3旅的領導人習慣於做出與巴頓一樣著名的好戰言論。據說這些官員中最有聲調的是該旅的指揮官邁克爾·斯蒂爾上校。據目擊者稱,斯蒂爾曾一再表示,其士兵在行動目標地區遇到任何達到軍事年齡的男性“都可以合法擊殺和摧毀”,不僅是士兵或武裝叛亂分子,而且基本上是15至65歲之間的任何男性。 該旅的作戰計劃人員說,斯蒂爾的命令正是以這樣的方式提煉了他的士兵的交戰規則:“殺死所有軍人。” 後來有許多士兵作證說,他們在行動前也聽到了這些話。

事件中被控的高級士兵吉魯阿德向調查人員解釋了他的舉動,這些話表明他以明顯的字面意思解釋了斯蒂爾的命令。

他在宣誓聲明中說:“他是否裝備了武器無關緊要。” “他是一名達到軍事年齡的男性,而我們被告知要殺死所有達到軍事年齡的男性。”而如果發出這樣的命令,則明顯違反合法戰爭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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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虐待戰俘層出不窮1

當士兵們對事件的描述與現場證據不符時,斯蒂爾對這起殺人案進行了旅級調查。 但是他沒有在指揮系統中報告此事,這一失敗後來被稱為“程序性違規,而不是戰爭罪”。陸軍高級指揮官在伊拉克進行的另一項調查隨後發現,儘管斯蒂爾“並未縱容或試圖掩蓋”伊拉克被拘留者的殺戮,但他對行動的交戰規則發表了含糊的指導。 調查人員得出結論,他不清楚的原因很可能是非法殺人的原因。

在另外的軍事法庭上,克拉吉特和漢斯克承認謀殺罪,並分別被判處18年徒刑。 格伯承認犯有嚴重毆打罪,並被判九個月徒刑,以換取對其他人作證。有趣的是,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每名士兵都必須聲明,第三旅的交戰規則對殺害囚犯的決定沒有任何作用。 他們的班長吉魯亞德否認曾下令殺害囚犯,只承認謀殺後協助掩蓋。他因減少過失殺人罪被定罪,並被判處10年徒刑。

當斯蒂爾被建議說他的命令可能使他的士兵相信他指示他們不要俘虜任何士兵時,他在辯解的時候使用了和巴頓在1943年所做的幾乎相同的措詞。斯蒂爾後來寫道:“該年齡段的男性應被處決。” 儘管他繼續堅持說,“並不意味著士兵應該在目標上大肆殺害每個人”,但從所有方面來看,這種區別從未滲入步槍小隊,而步槍小隊是突擊隊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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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軍虐待戰俘層出不窮2

事件對比給我們的啟示

通過對1943年在西西里島和2006年在伊拉克的事件進行比較,可以得出一些結論。首先,在每種情況下實施殺害的美軍士兵都毫無疑問地犯有謀殺罪。 對於他們對自己的行為的任何其他解釋,幾乎沒有爭論的餘地。其次,在每種情況下,犯罪都與指揮官的命令直接相關,下屬將其解釋為“不俘虜”指令。 第三,初級人員受到軍事審判併入獄,而助長其罪行的高級官員則從未受到起訴。 巴頓遠離西西里島的事件,從未受到任何形式的譴責。雖然斯蒂爾因適用鐵三角行動中的交戰規則而受到正式譴責,但這只是一項行政程序,只意味著他不會再被提升。最終他於2010年作為上校退休。

顯然,巴頓和斯蒂爾都沒有直接下令士兵拒絕接受敵人的投降或謀殺他們俘虜的任何囚犯。在這種程度上,實施這些罪行的士兵應對自己的行為負全部責任。 但是,這些案件相隔了半個多世紀,顯示出軍事指揮官避免模稜兩可的命令是多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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