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力”與“點贊”為什麼不能是平等的價值創造行為?

“出力”與“點贊”為什麼不能是平等的價值創造行為?

需要正確看待中國新勞務市場需求

談“新勞務”之前,不防說說什麼是“勞務”。百科上關於勞務的定義是:勞務(labour service),以活勞動形式為他人提供某種特殊使用價值的勞動。這種勞動不是以實物形式,而是以活勞動形式提供某種服務。這種服務可以是滿足人們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滿足人們物質生產的需要。

對於一些時間不夠用的人而言,要深入理解定義還是需要付出一定成本的,我們不防更簡單一點。在筆者看來,勞務一方面是具體的體力技術付出行為;另一方面就是具體的腦力技術付出行為。事實上,這兩個勞務提供形態從本質上是沒有區別的,但是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腦力技術勞務提供者的社會地位與優越感遠遠超出體力技術勞務者。無論未來社會生活如何進步,這兩種勞務供給形態不可能消失,也不可能被全面取代。但伴隨著進步勢必會引發新的對勞務市場、勞務行為的討論,這也是筆者今天想談的“為什麼‘出力’與‘點贊’不能是平等的價值創造行為?

“出力”與“點贊”為什麼不能是平等的價值創造行為?

首先,為更方便理解筆者提出了一個名詞“新勞務”。筆者的“新勞務”是相對於原有的“體力技術勞務”和“腦力技術勞務”之外的,是以社會互聯網生活、生產為根本需求表現的勞動行為,這些行為包括在網絡平臺上停留、點贊、觀看、評論、消費……在平臺上付出的一切行為的表現。為什麼我們需要把在互聯網平臺上的這些行為,定義為“新勞務”行為?根本原因在於這些行為創造了價值,這其中包括平臺的品牌增值,平臺在資本市場的增值,平臺與社會各界資源的鏈接變現……一切創造價值的行為都應該是值得被認證的勞務行為,只不過是用戶沒有獲得因為“新勞務付出”而產生的勞務價值,只不過是平臺方無償的享受並佔有了用戶的“新勞務付出”所產生價值,只不過是社會尚沒有針對用戶的“新勞務付出”的評估機制。

事實上,當互聯網作為社會生活的基礎設施越來越重要的體現出來,互聯網生活、生產對“新勞務”的需求正變得越來越大。點贊越多、轉發越多、觀看越久……這些行為都會對最後的內容傳播結果產生直接影響,而正是基於“新勞務”對互聯網生活生產的影響力,越來越多的平臺、創業者都開始關注,並加大投入針對“新勞務”服務的採購。當然,很多人會跳出來咆哮:不就是水軍嗎?不就是羊毛黨嗎?不就是刷單嗎……(事實上,即便是羊毛黨,他也是確確實實的用戶與消費者)水軍現象、羊毛黨現象、刷單現象……歸根到底是商譽問題,是誠信選擇,是社會司法監督機制需要承擔的工作,與筆者所說的“新勞務”不在一個泛籌。

大量的“新勞務”提供者為好產品、好服務、正能量提供著認證、傳播以及鏈接,社會不能無視“新勞動”行為所帶來的力量,也必須基於“新勞務”市場確定的管理機制以及標準。

在互聯網技術應用如此成熟的今天(隨著5G技術的應用會越來越成熟),人們已然無法脫離互聯網生活、生產,那麼立足於互聯網的“新勞務”也將成為新的生產要素。

“出力”與“點贊”為什麼不能是平等的價值創造行為?為什麼“點贊”不能是勞務貢獻?在筆者看來,建立新的勞務認知是關鍵。

我們需要用更理性的眼光看待中國新勞務市場需求。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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