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帶火”的董責險是什麼?

新華社北京4月10日電題:瑞幸咖啡“帶火”的董責險是什麼?

新華社記者張千千

瑞幸咖啡財務造假事件在資本市場引起波瀾的同時,也將一種名為董責險的險種帶入了人們的視野。

董責險全稱為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當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履行管理職務或僱員職責時,存在因不當履職行為損害公司及其股東利益而遭受索賠的風險時,由董責險的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瑞幸咖啡投保董責險後能否獲賠,業界仍存在爭議。多位業內人士認為,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屬於嚴重的證券虛假陳述,此類欺詐行為屬於董責險的免責條款。但與此同時,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政明也指出,這一事件中財務造假是公司行為還是高管個人行為等問題,還需要證據佐證或司法機構最終認定。

事實上,董責險這一險種2002年首次在我國推出,至今仍屬小眾險種。上交所資本市場研究所報告顯示,歐美髮達國家大多數企業投保董責險,而2019年我國上市公司投保董責險比例僅為4%。其中,僅投保1年的公司比例為59%,投保2至5年的公司佔比33%,投保時間超過10年的公司僅6家。

報告顯示,投保上市公司以大型主板企業為主,市值佔比超過三成,且以公眾企業和國有企業為主,擁有“國際”基因的比例較高。從公司類型來看,投保公司主要分佈在銀行、非銀金融和採掘行業,投保率分別為59.4%、28.2%和15.2%;以計算機、電子和醫藥生物為代表的科技創新行業投保率偏低,特別是電子行業,投保率僅為3.7%。

“國外資本市場發展歷史較長,追責機制相對完善,處罰也比較嚴厲。在這種情況下,國外上市公司一般在上市之前都會為其高管購買董責險,這是長期發展形成的一種慣例。”中國社會科學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龍表示,國內資本市場發展歷史不是很長,追責機制還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上市公司為高管購買董責險還沒有成為一種普遍狀況。

董責險的存在能夠為公司治理提供保障。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組織與戰略管理系助理教授易希薇表示,管理者的風險容忍度是影響企業創新的重要因素,合理運用董責險可以降低管理團隊的風險厭惡情緒,激發他們履職的積極性,從而提升公司價值。此外,保險公司對承保企業治理水平和風險的調查評估也可以有效發揮外部監督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董責險不會為所有行為“兜底”。“董責險不保護惡意欺詐,不保護犯罪。”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指出,如果高管在執業中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是高管惡意欺詐造成的,屬於除外責任,保險公司是不予賠償的。

“中國發展董責險應該從上市公司做起。”王國軍表示,雖然董責險在中國保險市場上已經出現很久,但供需雙冷。投保的企業少,保險公司就不得不將條款變得苛刻、提高費率,才能降低風險,達到收支平衡。但若大多數上市公司都購買董責險,且大多數高管行為規範,保險公司經營的風險降低,費率就會大幅下降,保險條款也會在保險公司的競爭中得以優化。

多位專家表示,目前保險公司需要優化董責險的條款和費率,創新產品和服務,為不同類型的企業提供滿足特定需求的產品,同時要形成良好的競爭機制,未來董責險在我國將會具有很大發展空間。

本文源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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