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新規:城鎮新建住宅設電梯要求調整為四層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就《住宅項目規範》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工程規範徵求意見。根據新規,城鎮新建住宅建築應全裝修交付。新規還提高了住宅設置電梯的要求,由原七層及以上或超過16米設置電梯,調整到了四層及以上或超過9米應設置電梯。

這次《規範》中擬規定,城鎮新建住宅建築應全裝修交付,並應符合下列規定:戶內和公共部位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和管線應全部鋪裝或粉刷完成;給排水、燃氣、照明、供電等系統及廚衛基本設施應安裝到位;供水、供電、燃氣、道路、綠地、停車位、垃圾及汙水處理等規劃配套設施應具備使用條件;消防設施應完好,消防通道應暢通。

在房屋佈局方面,由臥室、起居室、廚房和衛生間等組成的套型,其使用面積不應小於30平方米;由兼起居的臥室、廚房和衛生間等組成的套型(開間),其使用面積不應小於22平方米。

臥室的使用面積上,雙人臥室使用面積不應小於9平方米;單人臥室使用面積不應小於5平方米;兼起居的臥室使用面積不應小於12平方米。起居室使用面積不應小於10平方米。廚房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3.5平方米。每套住宅應至少配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衛生設備。當三件衛生器具集中設置在同一衛生間時,其使用面積不應小於2.2平方米。

《住宅項目規範》也對電梯作了要求,四層及四層以上住宅建築,或住戶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9米的新建住宅建築應設電梯,且應在設有戶門和公共走廊的每層設站。

每個設置電梯的居住單元應至少設有一臺可容納擔架的電梯,且電梯轎廂尺寸不應小於1.5米×1.6米,轎廂門淨寬不應小於0.9米;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住宅建築,每個居住單元設置電梯不應少於兩臺,其中設置可容納擔架的電梯不應少於一臺。

解讀

住宅應考慮老年人使用方便

對比原來的規定,新規提高了住宅設置電梯的要求,由原七層及以上或超過16米設置電梯,調整到了四層及以上或超過9米應設置電梯;由十二層及以上每單元設置一臺可容納擔架的電梯,提高到四層及以上每單元設置一臺可容納擔架的無障礙電梯。電梯是住宅的重要垂直交通工具,我國則規定七層及以上應設置電梯。

住建部表示,我國已步入老齡化社會,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應更多地考慮老年人使用的方便和普通居民的便捷。

PS:新規的實施又將提高電梯的需求量,對電梯行業是一大利好。另外以前全國對擔架梯的尺寸並沒有統一規範,這次統一了擔架電梯的尺寸,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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