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制度下,隋朝從關鍵入手,如何一步步來加強中央集權?

府兵制起源於北魏時期鮮卑族的一種兵役政策,然而在當時產生重要影響的府兵制為什麼會起源於鮮卑族,而不是由中原地區發源的呢?

府兵制度下,隋朝從關鍵入手,如何一步步來加強中央集權?

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是,在我國古代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普遍採用的是世兵制,大致的政策內容是,將全國人民分為軍籍和民籍兩類,列入軍籍的世代為兵,而列入民籍的則不用當兵,只負責納貢納糧,然而當時南北朝時期各地戰亂不斷,遠在北部的鮮卑族由於遠離中原富庶之地,納入民籍的農戶所納軍糧遠不足以支撐朝廷征戰及兵士所用,所以才最先由鮮卑族提出並施行。

到了西魏時期,當時西魏(也可說北周)的實際統治者宇文泰以鮮卑族的這種兵役政策為基礎,制定了一種新的兵役制度,即最初的府兵制,府兵制要求兵農合一,戰時府兵從軍打仗,非戰時府兵在田間勞作。既保證了戰時用兵的需要,又保證了農業生產,由於這一制度在短期內起到非常明顯的效果,所以在南北朝後,隋朝也延用了這一兵役制度,不過,當隋朝一統天下,為了加強中央集權,統治者又對現有的府兵制度做出了一些改革,以防止軍府統領擁兵自重,更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具體如下。

府兵制度下,隋朝從關鍵入手,如何一步步來加強中央集權?

其一,原北周時期的府兵制規定,府兵由軍府統領,不列入州縣戶籍,家屬也隨之編入軍戶。到了隋文帝時期,在原有規定的基礎上又做了革新。政策規定,府兵仍保留軍籍,與家屬一起編入民戶,隸屬於州縣,這一政策解放了府兵家屬,家屬可以安定下來從事農業生產,府兵及家屬不必隨營居住,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剝離了府兵和軍府的依附關係,削弱了軍府的權利。

其二,府兵制與均田制緊密結合,府兵既是府兵制下的軍人,又是均田制下的農民,府兵作為民戶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這樣府兵在形式上和心理上都不再只受制於兵府,分散了兵府的權利。

府兵制度下,隋朝從關鍵入手,如何一步步來加強中央集權?

其三,隋文帝時期,對府兵編制進行改革,由北周時期八大柱國將軍改為十二衛府,進一步分散了軍權。同時每一衛府分設各級將領,每一衛府的最高將領直接聽命於皇帝。同時皇帝又將十二衛府設內衛和外衛之分,利用內、外軍相互牽制,這樣更便於集中軍權。

由此看來,隋朝的統治者對於封建統治的中央集權研究頗有心得,由改革府兵制度入手,一步步縱深發展,將封建專制的中央集權推向了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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