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楚喀京旗滿洲的民間文化活動

在今天,或許可以這樣說,作為中華民族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滿族文化在其產生、發展、揚棄、融合的歷史進程中,其民族特點已漸趨消失,其民族色彩已不甚鮮明瞭。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內中有其不可抗拒的規律使然,不同民族之間在文化上相互影響、相互滲透,最終融為一體,是社會進步的標誌,是積極的歷史現象。然而,不管滿族文化與其它民族文化有多少共同點,由於其本民族的發展歷史、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和文化構成的獨特性,決定了它與別的民族文化不同點存在的必然性與長期性,尤其在群眾性民間文化活動上,更會打上鮮明的民族印記。

2001年8月至10月間,我們對史稱阿勒楚喀(今哈爾濱市阿城區) 的滿族聚居區,進行了一次綜合性的走訪調查,先後考察了沿拉林河兩岸分佈的拉林、營城子、八家子、背蔭河和沿海溝河、窪渾河分佈的料甸、楊樹、蜚克圖等鄉鎮的30多個京旗滿族村落,對這裡的建屯歷史、文化遺存、鄉情民俗及民間文化活動進行了初步考察。我們感到,這些在250多年前由“京旗蘇拉”遷居屯墾而建立的“八旗”村屯,不僅是滿族群眾生息耕墾之地,更是“白山黑水”間一片古老的文化區域,在這裡,目前仍保留著除了豐富的文化史之外的大量鮮活的口碑資料和許多極富民族特色的民間文學素材與作品,特別是這裡群眾的民間文化活動,其內容之豐富廣泛,形式之靈活多樣,在群眾中喜聞樂見的程度,都是令人驚歎的。儘管其中在內容上仍遺留著少許封建迷信和愚昧粗野的成分,或在形式上尚呈低層次的“本色”狀態,有些活動還是良莠並存、精華與糟粕混雜,但是,作為一種社會歷史現象,作為一種群眾文化活動形式,不僅表現了滿族文化頑強的生命力、寬廣的容受性,而且達到的娛樂效果、所表現出來的藝術價值,及其在滿族群眾文化生活中佔有的重要地位,都是不容忽視的。

(一)

民族民間文化活動,離不開民俗活動,而民俗活動中的有益部分,又常常閃爍著宗教的色彩,故而兩者多混雜在一起,使民間文化活動染上濃郁的宗教色彩。滿族人民群眾在其漫長的發展過程中,自然形成了自己獨特的生活方式、心理特點、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由於這些條件所決定,滿族民間的一些文化活動,包括有些娛樂性與群眾性較強的活動,也多以宗教文化和民俗活動的方式表現出來。

阿勒楚喀京旗滿洲的民間文化活動


阿勒楚喀京旗滿洲的民間文化活動


阿勒楚喀京旗滿洲的民間文化活動


阿勒楚喀京旗滿洲的民間文化活動


阿勒楚喀京旗滿洲的民間文化活動


阿勒楚喀京旗滿洲的民間文化活動


阿勒楚喀京旗滿洲的民間文化活動


阿勒楚喀京旗滿洲的民間文化活動


阿勒楚喀京旗滿洲的民間文化活動

過去,跳神,是滿族聚居區最常見的一種文化活動。它是一種複雜的社會文化現象,源於我國北方民族的原始宗教——薩滿教。薩滿教的世界觀是崇拜自然,崇拜造物,崇拜祖先,信仰鬼神的存在,而“跳神”是滿族群眾祭奠神靈、圖騰崇拜的表現方式。據傳,從前黑龍江省的一些滿族聚居區,每當秋末春初,則擊鼓作樂(這種鼓俗稱神鼓,亦稱單鼓,據說是薩滿與神聯繫的一種媒介物),慶賀豐年,祈禱上蒼。薩滿則著彩裙,繫腰鈴,邊舞邊鼓邊歌,俗稱跳神,用於祭祖、祈福、酬神。這種活動,統稱為祭祀,既是一種宗教活動,又是一種民俗活動,起初在滿族群眾中十分盛行。據資料記載,這種跳神祭祀的活動名目繁多,竟達十八種:有元旦行禮儀式、新年叩頭儀式、春季三季官俸祿祭神儀式、祭天還願儀式、做米兒酒祭神儀式、撒糕祭神儀式、淋酒祭神儀式、三月打糕祭神儀式、四月供椴樹葉餑餑祭神儀式、五月供蘇子葉餑餑祭神儀式、六月供小雞小鵝祭神儀式、七月供酸餑餑祭神儀式、九月供餃子祭神儀式、九月供野雞行背燈儀式、十月祭大神炸稷丹打糕儀式、十一月以魚祭神儀式、除夕換香碟灰儀式。跳神,在當時做為一種民族大禮,是祭祀活動中必不可少的內容。由此,跳神活動,在滿族群眾中,曾盛行了很長一段時期。這種祭祀活動中的跳神,俗稱為“跳家神”,它的舉行有固定的節令與時間,多由職業性巫師進行。這種活動,範圍較窄,參加人數少,多以家庭和家族(近族)為單位,除本族和近親外,一般都拒絕外人參加和觀看。這種跳神活動多呈神秘色彩,雖然有些巫師的舞蹈表現出了較高的藝術價值,但從群眾文化活動的角度看,缺乏美感,娛樂性不強。走訪調查中,我們瞭解到,在五常和阿城地區的滿族群眾中,“跳家神”雖然很盛行,但並不是所有的滿族家庭都熱衷於這種活動。究其原因,得從本地滿族的遷徙組合角度去追尋:因為素以“金源故地”著稱的阿城地區,居住在此地的滿族,總體上可分為三個支系。其一,是女真族完顏氏故地的住戶,即俗稱“金兀朮後人”的那部分土著民族,當地叫“坐根滿洲”;其二,是曾與老罕王挖參放山打天下,卻未隨其入關南下,而來自遼寧地區的旗民,當地叫“索羅滿洲”;其三,是曾隨清始祖進北京,乾隆年間,作為在京師的“閒散旗人”撥來屯墾而實邊”的移民,當地叫做“京旗滿洲”。這三個支系的滿族人,由於生活經歷、文化素養的不同,自然在文化心理,風俗習慣上存在著差別。如“坐根滿洲”與“索羅滿洲”,在生活上仍殘留著先祖逐水草而居的一些習慣,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粗獷豪放,好遊獵,崇尚武功,圖騰崇拜——“跳家神”多在他們中間舉行。而“京旗滿洲”大約受貴族習氣薰染較深,文化結構比較複雜,“講究”多,規矩大,繁禮多儀。他們也熱衷於跳神的活動,但他們一般不跳“家神”,而是跳“巫神”。跳巫神,目的不僅僅是祭祀,其主要目的是治病、驅邪、消災,在內容和形式上都比跳家神複雜豐富得多了。

跳神,做為一種社會文化現象,有其龐大而複雜的體系。一度風靡於滿族群眾中的這種現,同時也是一種群眾文化活動。前期,側重於祭奠神靈的宗教內容,後來,則逐漸演化為一種迷信鬼神的巫術活動。從內容上看,巫術利用當時人民群眾的貧困愚昧及科學的不發達,用封建迷信欺騙人們,純屬消極反動的東西,應徹底加以批判和否定。然而,巫術又確實具有文化娛樂作用的一面,它的許多表現形式實際上已經超越了請神驅鬼的迷信範疇,而具有藝術表演的成份。

清代末年至中華民國期間,滿族民間跳巫神之風極為盛行。據一些老年人回憶,“晚上到八旗屯子去,屯屯有鼓聲”——有鼓聲就有跳神的,可見跳神活動是何等的普遍了。其實,看跳神,是當時群眾的一種樂趣。在滿族聚居區,我們聽到過這樣兩句俗話:“強薩滿賽過名戲子”,“寧看跳大神,不看大秧歌”。據一些老人講,從前,人們在閒暇時,晚上走出十里八里,南北二屯串著看跳神是常事兒。

巫術做為一種欺騙人們的迷信活動,何以會有這麼大的誘惑力?其中原因當然很多,但最主要原因,就是它也是一種藝術表演,可以使觀看者獲得某種藝術上的享受和滿足。“裝神弄鬼”也是需要技藝的,隨著民間職業、半職業的神漢、巫婆的日益增多,他們之間的競爭也日益

激烈,而這種競爭也必然推動和促進巫術藝術表演成分的發展增強。到後來,穿彩裙,繫腰鈴,擊鼓而舞,只是跳神活動中的一項內容,而舞加唱,邊舞邊唱,十分時興。唱有固定的曲牌,講究轍韻,唱詞內容比較廣泛,有抒情,有評議,有敘事,其中有的是模式化的現成套語,但多數屬即興發揮,隨口唱來,隨時打住,故民間流傳著這樣一句喀:“跳大神,沒有本兒,合轍押韻就是曲兒”。巫師、巫婆在民間稱為“大神”,而參加跳神活動的,還有“二神”。二神是“人”的代表,與“神”周旋,在跳神中給大神做“搭擋”,相當於“配角”。二神也要唱,不過一般不舞,但“說口”要好,善答對,起“引路”作用。巫術發展到後來,說、唱的成份愈益增多,對於二神的要求亦愈來愈高,所以,二神多是由民間藝術(如唱二人轉的,說大鼓書的,打呱噠板子的)來充當,而由於他們的加入,無疑更增添了巫術活動中的藝術表演成份。除了鼓樂、舞蹈、轍口(唱)、說口(韻白)之外,跳神活動還包含著雜技和魔術表演的成分。這種表演內容豐富,一位曾跳過神的滿族老人給我們唸誦了一套喀,概括當時一些技藝高超的大神們的本事:吃紅棗,捋紅縫,穿紅鞋,戴紅帽,上刀山,單雙跨,佛頂珠,掛鍘刀,油鍋裡,把錢撈!其中,“吃紅棗”是吞燒紅的烙鐵,“捋紅絛”,是用手丈量燒紅的鎖鏈子,“掛鍘刀”,是用鐵釘穿透肩胛,兩肩各掛幾把鍘刀,然後隨鼓而舞,把鍘刀甩平。這些,在巫師們說來,出發點當然仍是為了欺騙群眾,使跳神活動更具有威懾力、吸引力和神秘色彩。但在客觀上,這些表演也確實具有吸引人的藝術魅力,能產生令人驚心動魄的效果。

跳神活動,特別是“跳大神”活動,由來已久,流傳廣泛,雖不屬滿族所獨有,但在滿族聚居區內尤為盛行。在歷史上,它曾起到過活躍,豐富民族群眾文化生活的作用。

(二)

在滿族群眾中,曾流傳著這麼一句話:“跳大神是祖,扭秧歌是母,大鼓書是女(兒)”。這句話不僅說出了這幾種藝術形式的借鑑演化過程,而且反映了這些活動在民間開展的廣泛性。

首先說大秧歌。扭秧歌是各族群眾都喜聞樂見的一種節慶活動,由於這種形式自娛自樂性和群眾性強,更為滿族群眾所歡迎。據一些滿族老人回憶,春節期間辦秧歌,是滿族群眾的老習慣,是春節期間的一件大事。“八旗屯子沒有不辦秧歌的”,扭秧歌是相沿成習的一項大型群眾文化活動。當時,各旗民聚居的村屯,辦秧歌都 由“會首”—大夥選出的村屯領導人,滿語叫“莫吉戈”,後來亦稱“齊頭”的出面組織,費用由“官中”出。因為當時的八旗屯落都有自己的“官山”和“官地”,其收入所得,除了均分一部分外,每年必須留下作祭祀和辦秧歌等娛樂活動的費用。

其實,秧歌活動也包含祭祀的內容,民間的“老則例”(習慣),秧歌隊大都從正月十四開始舉辦,從十四到十六這三天,秧歌隊的活動是拜廟和“撒路燈”。撒路燈,是把棉花搓的捻,用豆油炸了,點燃,秧歌隊沿村邊、路旁,河沿邊扭邊置放,用於祭奠所有的亡靈。整個春節期間,各秧歌隊鑼鼓喧天,串屯走鄉,配合燈會、風箏賽會等項活動,把民間的娛樂活動搞得紅紅火火,熱鬧非凡。筆者訪問過一位當過“齊頭”的滿族耄耋老翁,他平日語言和行動都已十分遲鈍,但是,一提起當年辦秧歌的盛況,卻立刻神采飛揚,滔滔不絕地說起來,彷彿又回到了自己一生中最輝煌的年代。

二人轉,也是滿族群眾喜聞樂見的一種表演藝術。歲末春初,“大車接秧歌,爬犁接班子(二人轉班子)”,也是八旗屯子的老習慣。這些二人轉班子多由民間藝人自發組成,一般是忙季在家種地,閒時串屯從藝,到一個屯子,一唱就是十天八天,很受歡迎。

滿族民間中另一項廣泛流行的文化活動,是“說書講古”。講古,是一種群眾自娛自樂的文化活動。每到冬閒,長夜多暇,滿族群眾晚上多願聚在一處,擺古談今。他們講古的內容十分廣泛,從先祖的偉績、帝王將相的功業到父母兄弟、道德倫理和才子佳人的悲歡離合,無所不包。他們通過“講古”活動,既表達本民族的自豪感,抒發和寄託自己的理想和愛憎,又獲得了藝術享受,樂在其中。說書,則是由專業或半專業的民間藝人表演現成的書目,表演形式有“摔平詞”和“唱大鼓”兩種,內容多為講述歷朝忠臣良將、俠客義士的故事,具有揚善貶惡、斥奸罵佞的傾向。聽說書講古的愛好,在滿族群眾中相當風行,直到解放初期還一直保留著。過去,靠說書為生的藝人很多,解放前,僅黑龍江阿城區料甸滿族鄉,較有名氣的說

書先生,就有十多個。說書講古,最受老人們歡迎,一部書一說就是十天半月,有時甚至說上幾個月,吸引了一大批基本觀眾,也培養了一些“書迷”、“書痴”。

滿族民間歷來看重節慶期間的文化活動,除以上列舉的幾項外,還有“敘祖”、“敘山”等一些小型文化活動,因此流傳有“耍正月,鬧二月,漓漓拉拉到三月”的俗諺,這裡的“耍”,是廣義的,泛指一切文化娛樂活動而言,非僅指賭博的“耍錢”。事實上,在滿族群眾中,賭博之風並不盛行。考查中,我們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在多民族聚居地區,滿族群眾文化活動豐富多彩的程度,超過了其它民族(包括漢民族),甚至對別的民族群眾起了影響和示範作用。

(三)

在體育性活動方面上,滿族民間最盛行的活動項目是“踢行頭”。行頭,屬球類,內用豬尿泡做胎,外用牛皮八塊縫製。往往是一系列農閒季節,滿族群眾不分老少,聚在村內寬敞的地方,你爭我奪進行激烈而有趣的踢行頭活動。民間流傳過這樣一則謎語,謎底就是踢行頭的場面,它的描寫十分形象誇張——“孔明擺下八卦陣,蘇秦說動六國兵,千軍萬馬爭高下,好象五鼠鬧東京!”

據說,踢行頭這種活動,在清代更為盛行,當時阿勒楚喀副都統就曾組織過本轄區的旗人“踢行頭”比賽,每次都有上萬人參加,規模浩大。後來,因為種種原因,這種體育活動項目逐漸被取代和冷落,漸趨消亡了,以至於在今天,如果問起來,即使是滿族青年們,也不知“行頭”為何物了。

還有一種體育活動項目是賽馬。從前,旗人多喜養馬,特別是“坐根滿洲”,富裕一些的家庭都要養一匹到幾匹賽馬,以備參加賽馬活動時使用。有清一代,統治者(滿洲貴族們)大概出於崇尚武功的心理慣性,官方對於組織賽馬活動非常熱衷。調查走訪中,我們在料甸滿族鄉鑲黃旗屯遇見一位關姓老人,他回憶說,他家祖父輩曾養過一匹白色賽馬,這匹馬曾數次參加在巴彥蘇(今巴彥縣巴彥鎮)由官方組織的賽馬會,並奪過魁,主持比賽的統領為它披紅掛綵。所以這匹白馬在關氏家族中被視為珍寶,一直養到偽滿康德元年老死。

另外,滿族民間還流行過“拉地弓”、“射地箭”、“騎馬戰”等項體育活動。拉地弓,也叫“搬扛兒”,進行時二人對坐地上,雙腳相抵,二人共搬一條木槓,各自用力拉,把槓子拉到自己一邊算勝,是一種角力活動。射地箭,也叫“打穿”,參加活動人數不限,每人持一根高梁秸為箭,瞄準一個預先放置的物品,貼地面射,擊中目標者為勝。

在滿族聚居區,曾長期流行過幾種帶有軍事色彩的兒童遊戲。比如一種叫“跑馬城”的遊戲,參加的少年兒童分為兩夥,中間拉開一定距離,牽手列隊而立,猶對兩軍對壘。其中一夥選出一人出隊衝擊,用力撞對方的“營隊”,如撞開算贏,可“俘虜”對方一人;撞不開則算被對方所“俘”,留在“敵營”。有意思的是,這種遊戲還要配以歌謠,一問一答,一喝一合,以助威和諧調活動。歌謠是民間創作,鄉土氣息和民族特色兼具:

雉雞翎,

跑馬城。

馬城開,

打發姑娘小子送馬來!

要那個?要紅纓。

紅纓沒在家,

要你們親哥仨。

親哥仨不會喝酒,

要你們老母狗。

老母狗不會吃食,

要你們大叫驢。

大叫驢不會拉磨,

要你們乾草垛。

乾草垛,插兵刀,

我的兵馬盡你挑。

還有一種兒童遊戲叫“賣鎖”,也叫“拉羊尾兒”和“老鷹抓小雞”。玩法是一人當“羊頭”,身後的孩子們後邊拉前邊的衣襟,站成一隊;對面選一個身材強壯的少年當“老鷹”,一邊同“羊頭”對搏,一邊撲向隊尾抓弱小的兒童,直到“捕”盡為贏。這種遊戲也配以歌謠:

賣鎖來!什麼鎖?

金鋼馬腦琉璃鎖。

幾丈高?萬丈高!

騎黑馬,挎腰刀。

腰刀長,宰豬羊,

豬羊血,掛老鱉,

老鱉不下蛋,

滴漓嘟嚕一大串!

另有一種遊戲叫“騎馬戰”,是模仿古代軍事戰爭中騎馬廝殺的一種體育性遊戲。參加者分為兩夥,三人為一組,二人以肩臂為“馬”,一人坐其上,為騎馬的鬥士,同對方爭鬥撕掠,將對方拉下“馬”為贏。這幾項活動,帶有滿族文化心理中那種崇尚武功的觀念和原始軍事戰爭的色彩,運動量較大,並有重健身強體的傾向。

玩“嘎拉哈”,是滿族婦女們最為喜歡的一種娛樂活動。“嗄拉哈”,是動物或家畜後腿上

的一塊軸骨,牛、羊、豬、狍子的都可用,其中狍子的最好。玩時,分夥比試,一比眼勁的尖快,二比手勁的靈巧。玩法有“估大把”、“支針”、“彈針”、“撒綿羊”、“摸花針”等許多名目。這種活動在滿族婦女中流傳已久,活動範圍極其廣泛。據一些老年婦女回憶,過去滿族人家家都有嗄拉哈,幾輩子幾輩子積攢下來的,少的幾十個,多的三、五百以至上千個。每到冬閒,“娘兒們姐兒們一炕一炕地聚,一正月一正月地玩,炕蓆不知道抓碎了多少領!”

此外,還有一些遊戲活動,如“扔坑”、“打瓦”、丟丟襠”等,也頗具民族特色,在八旗村落中曾十分流行,不過隨著社會的發展,金烏起落,斗轉星移,逐漸被更新和淘汰了。

(四)

在對迄今已有兩個半世紀建屯歷史的“八旗”村落尋訪考察時,我們還採錄到許多滿族群眾口口相傳的民間文學。在形式上可分為傳說、故事和謠諺,在內容上,則同滿族本身的民間信仰、祭祀、民俗、時尚、禁忌,乃至勞動生產和節令等緊密相關。這些民間文學來自於群眾創作,又以口碑的形式流傳於群眾中間,雖然藝術上多數未臻成熟,但其“教化”與娛樂的意義無疑都是存在的。特別是一些歌謠,不僅表現民族心理和歷史印跡十分形象生動,而且語言的鮮活,更讓人忍俊不禁。謹錄如下幾首:

悠孩子歌

悠著喀,

抱著喀,

你阿瑪出發馬喀,

掙來亮紅頂子喀,

——悠孩兒巴卜喀。

拍著喀,

晃著喀,

你額娘做點針線喀,

納雙皮腰靴子喀,

——悠孩巴卜喀。

淹就淹喀敢上天,

紅綾被喀紫花添,

家裡小姐紅被邊喀,

東一抹喀西一抹喀,

狼抱柴狗燒火喀,

小貓喀洗手捏餑餑,

耗子喀關門樂死人兒。

催眠謠

我兒了覺覺了,

我花兒困困了,

我兒了巴卜了,

我花兒是個哄人精。

乍奔兒謠

乍奔兒乍奔兒乍,

乍奔兒會親家。

我親家,小膘子兒,

菸袋荷包小刀子。

誇姑娘

上炕一把剪子,

下地一把刀子,

又會貼大餅子,

又會蒸豆包子。

滿族童謠

一木梳,兩攏子,

長大戳個亮紅頂子。

婆婆丁

婆婆丁,水冷冷,

騎紅馬,駕紅纓。

紅纓帽,穿大袍,

天打雷,地下雨,

粘爺姑娘過大禮。

十百豬,十百羊,

你阿瑪牽著駱駝過大牆。

這些歌謠內容豐富,種類繁多,多數是滿族婦女兒童在生產生活、學習遊戲時的“無意識”創作。然而卻是原汁原味兒的集群眾之智慧、化民間之語言,寓群眾之性靈的口頭文學。這些藝術的語言形象而深刻地表現了民族文化和民族性格,是構成滿洲民族人文底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結 語

通過對滿族民間文化活動的初步考察和簡要採錄,我們又一次深深感到,滿族是有特點、有性格的民族,它的人民是勤勞勇敢,智慧靈巧,富於藝術天性的。在中華民族文化歷史發展長河中形成的滿族民間活動是豐富活躍、別具特色的,它有力地表明瞭滿族群眾對於文化生活的強烈需求。

源遠流長、博大精深的中華民族文化,是多元一體、百川歸海式的文化。它既包括漢民族文化,也包括各少數民族的文化;既包括古代文化,也包括近現代文化。今天,我們要在追溯滿族民間文化活動的歷史中,進一步發現和把握滿族群眾文化生動的特點和發展規律,認真加以研究,使滿族群眾文化活動開展得更具民族特色,更符合他們的民族心理習慣和文化欣賞習慣,更加健康,更為多彩,從而進一步弘揚民族文化,增強民族團結。 (伊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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