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之今日:1895年4月17日,日本與清政府簽訂《馬關條約》

《馬關條約》,是中國清朝和日本於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赤間關馬關港簽署的條約,原名《馬關新約》。條約簽訂後,由於俄、德、法三國的干涉,日本將遼東半島退還給中國,中國付給日本“酬報”銀三千萬兩,條約現典藏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


日本明治維新後,蓄意對外擴張,逐漸形成了以侵略中國為中心的"大陸政策"。

其第一步是攻佔臺灣,第二步是吞併朝鮮,第三步是進軍滿蒙,第四步是滅亡中國,第五步是征服亞洲,稱霸世界。

1871年,近代中日兩國簽訂了第一個條約--《中日修好條規》,該條約第一款就寫明:"嗣後大清國、大日本國倍敦和誼,與天壤無窮。即兩國所屬邦土,亦各以禮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俾獲永久安全。"這是一個平等的條約。

但日本不顧條約中"兩國所屬邦土……不可稍有侵越"之規定,於1872年入侵中國屬國琉球,1874年入侵中國領土臺灣,還透過《北京專約》迫使清政府間接承認琉球為日本屬國,並於1879年正式吞併琉球國,改設為日本的沖繩縣。

同時,日本還入侵中國的另一個屬國--朝鮮,於1875年製造"雲揚號事件",1876年以此為藉口強迫朝鮮簽訂不平等的《江華條約》

其後日本又利用朝鮮發生的"壬午兵變"和"甲申政變"進一步擴大在朝鮮的勢力,排擠朝鮮的原宗主國--中國,並於1885年與清政府簽訂《天津會議專條》,在事實上取得了與中國在朝鮮半島的對等地位。

此後日本即有計劃地投入全國國力開展了針對中國的擴軍備戰活動,以進行一場"國運相賭"的戰爭。

史之今日:1895年4月17日,日本與清政府簽訂《馬關條約》

1894年,以朝鮮東學黨起義、朝鮮政府向中國請兵為契機,日本派大軍進入朝鮮,並挑起了甲午中日戰爭。

中日兩軍在陸上的主要戰役有成歡之戰、平壤之戰、鴨綠江江防之戰、金旅之戰、遼東之戰等,海上的主要戰役有豐島海戰、黃海海戰、威海衛之戰等,日軍基本上節節勝利。

其中清軍在1894年9月平壤之戰和黃海海戰中的相繼失利,使戰局急轉直下,戰場亦由境外轉移到中國境內。

而1895年2月威海衛之戰清軍的失敗,更是使北洋水師全軍覆滅,清廷無心戀戰。

日本則繼續保持軍事壓力,大有海陸並進直搗京師(今中國北京)之勢。

在這種情況下,清廷早就從1894年10月起便不斷透過歐美列強向日本求和,而到戰爭後期,日本亦認為"日清戰爭不能無限期繼續下去,媾和談判的時機早晚必會成熟",因此也同意媾和。

就這樣,中日兩國最終坐到談判桌上,開始了馬關和談。

史之今日:1895年4月17日,日本與清政府簽訂《馬關條約》


1895年2月17日,即日本攻陷劉公島、北洋水師全軍覆滅的當天,日本又通過美國人向清政府提出,必須以割地、賠款為"議和"條件,否則就無需派代表前往日本。

之前清政府已求和三次,其中兩次派使被拒,這時清政府十分害怕戰爭繼續下去,為了求得停戰,決心不惜任何代價。

慈禧太后在得知日本的要求後立刻召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入京,任命他為全權代表赴日議和。

李鴻章入京以後,慈禧太后又稱病不出,讓光緒皇帝負責接見。

在1895年2月22日的朝會中,光緒帝讓李鴻章與眾臣議論媾和之事,李鴻章堅決反對割地,翁同龢主張倘若可以迴避割地,即便鉅額戰費賠償,也可以忍辱負重。

大臣孫毓汶、徐用儀認為當前形勢急迫,若迴避日本割地條件,和平交涉將無法繼續。

文廷式還主張效仿俄國沙皇亞歷山大一世遷都最終戰勝拿破崙的故事,要求遷都再戰,但很快被否決。

李鴻章聲稱:"割地則不行,議不成則歸耳!" 其後李鴻章又拜會各國公使,乞求干涉,但均無結果。

李鴻章見割地已成定局,便於3月2日就割地一事上奏皇帝,要求"面諭訓誨",非要從光緒帝口中得到明確的割地的授權不可。

光緒帝無奈,只好表示可以授予李鴻章"以商讓土地之權"。

於是在1895年3月13日,李鴻章以頭等全權大臣的名義,帶著美國前任國務卿科士達為顧問,率100多名隨員前往日本馬關(今下關),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外務大臣陸奧宗光進行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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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3月19日,李鴻章抵達日本馬關,住在接引寺(古代為朝鮮通信使的住所)。

3月20日雙方在春帆樓(下關有名的日本料理旅館,以烹調河豚聞名)會見,正式開啟了和談。

伊藤博文在第三輪談判中透露割讓臺灣島之事,李鴻章答以英國將會干涉,伊藤微笑說:"豈止臺灣而已!不論貴國版圖內之何地,我倘欲割取之,何國能出面拒絕?"

總之,在前三輪談判中,伊藤博文對李鴻章極盡羞辱之能事,而李鴻章則委曲求全,惟恐和議中梗。

日方以酷苛的條件使中國方面自動撤回了停戰的提議,達成了不停戰而和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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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第三輪談判後,李鴻章回接引寺住所的途中突然遭日本人小山豐太郎槍擊,造成李鴻章左眼下受傷。

此次意外事件的發生使日本的談判優勢銳減,令日本政府極為狼狽,氣急敗壞,承認"由於此次兇變,帝國不得不立於甚為困難之地位,反之,清國卻因此對各國得到最好的口實,清使或將立即歸國。而當其向各國哀訴時,各國將向彼表示同情,且難保不轉而以其聯合之壓力抑制我方"。

日本擔心造成第三國干涉的藉口,一方面由天皇、皇后親遣醫生和護士對李鴻章進行治療並給予慰問,另一方面自動宣佈承諾休戰。

李鴻章也沒有像日本所擔心的那樣立即歸國,而是繼續談判。

3月30日,雙方簽訂休戰條約,休戰期21天,休戰範圍限於奉天、直隸、山東各地。

此時日軍已於3月23日襲佔澎湖,造成威脅臺灣之勢,停戰把這個地區除外,保持了日本在這裡的軍事壓力。

這一風波平息後,日方代表以勝利者的姿態,繼續進行威脅和訛詐。美國顧問科士達則想方設法慫恿李鴻章趕快接受條件,以便從中漁利。

1895年4月17日上午11時40分,李鴻章代表清政府與日本在馬關春帆樓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其主要內容包括:中國承認朝鮮獨立;割讓臺灣島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與遼東半島給日本;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允許日本人在通商口岸開設工廠。

1895年5月8日,中日兩國在芝罘(今山東煙臺)交換兩國皇帝的批准書,條約正式生效。

史之今日:1895年4月17日,日本與清政府簽訂《馬關條約》


史之今日:1895年4月17日,日本與清政府簽訂《馬關條約》

清朝在《馬關條約》中割讓了臺灣島及其附屬島嶼和澎湖列島給日本,至此臺灣淪為日本的殖民地。

在臺灣省首府臺北,割臺的消息傳來,"若午夜暴聞驚雷,驚駭無人色,奔走相告,聚於市中,夜以繼日,哭聲達於四野,風雲變色,若無天地"。

在自己不能主宰的情況下,被腐敗的清政府出賣給日本,臺灣人民的悲憤、無奈、絕望的心情,非外人所能體會。全臺男女老少、市農工商、販夫走卒,鳴鑼罷市,湧入省府,憤怒抗議朝廷的割臺行為,決心誓死保衛臺灣。

臺灣著名詩人丘逢甲寫下血書"抗倭守土",並帶頭聯名致電清廷,表示"桑梓之地,義與存忘",願意與駐臺清軍"誓死守禦"。

1895年6月2日,中國全權代表李經方與臺灣總督樺山資紀在停泊於基隆海面的日艦"橫濱"號完成了臺灣交接手續,而臺灣人民則以"臺灣民主國"的名義,發誓"願人人戰死而失臺,決不願拱手而讓臺",在臺灣島上與日軍展開數月的殊死鬥爭,是為臺灣人民反割臺鬥爭,又稱"乙未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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