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亂砍亂伐的現象嗎?是怎樣的?

小英149323546


看看現在的黃土高原就可以想象中國古代的亂砍亂伐有多嚴重了!

長安(今西安)可是著名的13朝古都! 周、秦、漢、隋、唐等都曾在這建都,一個王朝的首都必然是這個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而,自唐朝以後卻沒有人再去西安定都!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嚴重的環境惡化造成的水土流失,使地處關中的長安城,已經不再適合做一個王國的都城了!

關中平原可是歷史記載最早的“天府之國”,古代的關中地區沃野千里,森林密佈非常適合耕種和漁獵!所以自周朝開始就是天下的必爭之地!而也正是因為如此, 大量的人口聚集,無理性的毀林開荒。到秦朝時期,因為秦始皇的大興土木,大肆破壞砍伐林木,以至於整個關中地區“高山絕壑,耒耜亦滿……田盡而地”!

到了唐玄宗時期的關中,更是連可以造宮殿的大樹都找不到一顆!

杜牧曾經在《阿房宮賦》中寫道:“蜀山兀,阿房出” 可見當時對森林的破壞程度!


府少爺的歷史觀


古代頒發的環保法令也相當多。“毋壞屋,毋填井,毋伐樹木,毋動六畜,有不如令者,死無赦。”西周時期的《伐崇令》應該是我國古代最早的關於保護環境的法規,最嚴重的要判死刑。在生活垃圾方面頒佈的法令也有。“殷之法,棄灰於道者斷其手。”戰國時期,對於亂扔垃圾於街道上的人會受到斷手的嚴重懲罰,《韓非子·內儲說》上的這段記載讀來令人汗顏。對於這個過於殘酷的懲罰,孔子卻不認為嚴重。“知治之道也。夫棄灰於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則鬥,鬥必三族相殘也,此殘三族之道,雖刑之用也。且父重罰者,人之所惡也,而無棄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無離無惡,此治之道也。”孔子認為這是治理之道,是應該的事情。除了頒佈保護城市清潔衛生的法規,古代也有了專門打掃衛生的環衛工人。在古代,環衛工人稱之為“條狼氏”,條在古代是洗滌的意思。“掌執鞭以趨闢,王出入則八人夾道,公則六人,侯、伯則四人,男、子則二人。”

  唐朝時期,對於日常生活垃圾的管理顯得更加規範和嚴格,“其穿垣出穢汙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論。主司不禁,與同罪。疏議曰:具有穿穴垣牆,以出穢汙之物於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無罪,主司不禁,與同罪。謂‘侵巷街’以下,主司合併禁約,不禁者與犯人同坐。”《唐律疏議》的這段記載不僅規定了亂扔垃圾者要受懲罰,其相關管理部分也要受到一定的懲戒和警告。

  由以上看來,古人的環保觀念與現代人相比也差不到哪裡去,在某些方面反而更原生態,值得我們借鑑


阡陌有序


其實早在古代就有了保護環境的意識,也有懲罰。

古代頒發的環保法令也相當多。“毋壞屋,毋填井,毋伐樹木,毋動六畜,有不如令者,死無赦。”西周時期的《伐崇令》應該是我國古代最早的關於保護環境的法規,最嚴重的要判死刑。在生活垃圾方面頒佈的法令也有。“殷之法,棄灰於道者斷其手。”戰國時期,對於亂扔垃圾於街道上的人會受到斷手的嚴重懲罰,《韓非子·內儲說》上的這段記載讀來令人汗顏。對於這個過於殘酷的懲罰,孔子卻不認為嚴重。“知治之道也。夫棄灰於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則鬥,鬥必三族相殘也,此殘三族之道,雖刑之用也。且父重罰者,人之所惡也,而無棄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無離無惡,此治之道也。”孔子認為這是治理之道,是應該的事情。除了頒佈保護城市清潔衛生的法規,古代也有了專門打掃衛生的環衛工人。在古代,環衛工人稱之為“條狼氏”,條在古代是洗滌的意思。“掌執鞭以趨闢,王出入則八人夾道,公則六人,侯、伯則四人,男、子則二人。”

  唐朝時期,對於日常生活垃圾的管理顯得更加規範和嚴格,“其穿垣出穢汙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論。主司不禁,與同罪。疏議曰:具有穿穴垣牆,以出穢汙之物於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無罪,主司不禁,與同罪。謂‘侵巷街’以下,主司合併禁約,不禁者與犯人同坐。”《唐律疏議》的這段記載不僅規定了亂扔垃圾者要受懲罰,其相關管理部分也要受到一定的懲戒和警告。

  由以上看來,古人的環保觀念與現代人相比也差不到哪裡去,在某些方面反而更原生態,值得我們借鑑。

  古人的環保觀念與現代人相比也差不到哪裡去,在某些方面反而更原生態,值得我們借鑑。


華嚴


漢朝

漢朝的漢武帝重視林木的保護和重建,就曾經下達林木禁伐詔令:

禁無伐其草木。

漢朝制定了相當嚴格的毀林處罰法規,比如漢律《賊律》記載:“賊伐樹木禾稼準盜論”,就是說隨意砍伐樹木的屬於偷盜行為,以偷盜罪處罰。而對偷伐皇家陵園樹木者以死刑論處,不僅盜木者要陳屍街頭以儆效尤,連失職的官吏也要連帶免職。

唐朝

唐朝的《唐律疏議》中同樣把盜伐林木等“山野之物”視為盜竊,特別對於墓旁樹的保護比較嚴,如果是砍伐盜園陵內草木的,坐牢二年半,砍伐他人墓圭內樹的,就處以杖刑一百。

此外由於古代科技比較落後,很難控制山火,所以對於失火、放火焚燒山林的行為處罰更為嚴厲,規定:

諸于山陵,

兆域內失火者,徒二年,

延燒林木者,流二千里。

放火焚山的人,輕則徒刑,重則流放。

宋朝

宋太祖趙匡胤號召老百姓們多種樹,所以在《宋太詔令集》中明確規定:

自今百姓廣植桑棗,

開荒田者,便為永業。

後來又下詔規定“民伐桑棗為薪者,罪之。剝桑三工(四十尺為一工)以上,為首者死,從者流三千里。不滿三工者,減死配役,從者徒三年。”

就是說,如果有人敢砍伐樹木當柴火燒視為犯罪,如果砍伐超過120尺的主犯就要被判處死刑,從犯也要被流放邊疆。

清朝

清朝的《大清律例》中就把砍伐樹木的行為分成六種,其中如果有子孫私自將自己祖父墳塋樹木砍賣的,1至10株杖刑一百並戴枷鎖三個月,10株以上的發配邊疆充軍。而如果是故意毀伐樹木莊稼的,同樣杖刑一百並流放三千里。

從古至今,如果亂砍伐樹木會被處以嚴厲的刑罰,在如今要承擔刑事責任。所以亂砍樹木有風險,切勿以身試法!“綠水青山”無論什麼時候都是我們的“金山銀山”。


時光隧道2019


多發生在戰爭期間,修工事嘛!還有火攻!


喜洋洋111888


這種現象其實很普遍,排除經常說的宮室土木工程建設,中國古代還有兩種營造會需要大量木材。

第一種就是鑄造青銅器,彼時木炭煤炭尚未被應用,凡用火必要柴燒,而木柴的燃燒後溫度又比煤炭低的多,所以需要消耗大量的木材。春秋時期,鑄造一箇中型青銅器,需要消耗成材林木兩到三千棵。

第二種是漢代間一種高級的葬具,黃腸題湊。這種獨特型制的葬具需要柏樹的樹芯為原材料,一套動則消耗上萬棵柏樹。

另外從史書上很容易看出過度開發導致的植被退化,比如漢初關中平原尚有大量森林,到十六國就已經退化成牧馬的草原,再到隋唐後基本被耕地取代~


好多聖地守護者


沒有,那是家天下,私有制的社會!


用戶46401212138824大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很嚴重。僅僅看華北平原。明朝的時候森林覆蓋率還是很高的。美洲高產作物在清朝開始傳入中國,人口爆漲。加上玉米地瓜對土地要求低,大片森林被摧毀。華北平原變成了後來這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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