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破不立,破除“唯論文”,破的是什麼?立的是什麼

據科技部、財政部近日發佈的《關於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措施》),提出了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的相關措施。怎樣理解文件出臺的背景和目標?各項具體措施如何實施落地?就此,科技日報記者採訪了科技部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司負責人。

《措施》從何而來,又去往何處?

據相關統計,當前我國國際科技論文數量連續多年穩居世界第二。但論文數量多不等於質量高、創新能力強,特別是個別單位將論文作為評價一切科技活動的標尺,滋生、助長了“唯論文”的不良導向,對此必須堅決反對、並儘快扭轉。

其一,是要把科研人員的注意力從發論文轉換到出實績上來。“唯論文”“SCI至上”嚴重扭曲了科學研究的價值導向,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浮誇浮躁、急功近利甚至弄虛作假的不良風氣。要鼓勵廣大科技人員迴歸初心、潛心研究、注重實績,把論文寫在祖國的大地上,把科技成果應用到實現現代化的偉大事業中。

其二,是要把科技評價的重點從數數量轉到評質量上來。科技評價活動中“只數數量和影響因子、不看論文質量”“重國外期刊、輕國內期刊”等問題依然存在,甚至簡單化、一刀切地將論文數量與考核排名、績效考核、資源分配直接掛鉤。要對基礎研究推行論文代表作制度,由看數量轉為重質量,不把論文作為應用研究、技術開發類科技活動的主要評價依據和考核指標。

其三,是要為科研人員減輕負擔、擺脫“論文枷鎖”。調研中,不少科研人員反映,“唯論文”導致有時候“被迫”發論文、求掛名、買論文。要全面樹立分類評價導向,把破除“唯論文”的要求貫穿各類科技活動評價全過程,注重標誌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切實為科研人員營造風清氣正、追求卓越的創新生態。

《措施》根據不同科技活動特點分類提出了評價重點和量化指標,突出可操作、可執行、可落地。與此同時,教育部、科技部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 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措施》。破除“唯論文”,需要打出系列“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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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而後立,《措施》有什麼硬核大招?

針對科技活動評價中存在的“唯論文”現象,《措施》提出了一系列措施,突出實招硬招,著力引導廣大科技人員在科技強國的時代責任中堅守初心、勇擔使命、潛心研究、勇攀科學高峰。

首先,是堅持問題導向。論文是科技創新成果的表現形式和交流載體之一。反對“唯論文”,並非否定論文價值、反對發表論文。《措施》立足鼓勵發表高質量論文,讓論文迴歸學術本質,要避免論文功利化。

其次,是堅持眼睛向內。聚焦政府部門管理的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課題)、國家科技創新基地、中央級科研事業單位、國家科技獎勵、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等科技活動,充分尊重科技創新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加強分類管理、強化同行評議、注重成果質量、突出評價實效,持續改進科技評價活動。

再次,是堅持破立結合。既要針對科技活動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敢於“破”、破得堅決,更要善於“立”、立好新規。堅持分類評價,避免評價標準“一刀切”。堅持務實可行,還從高質量科技期刊建設、論文發表支出管理、強化監督檢查、改進科技宣傳等方面多維度切入、多措並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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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如何“針鋒相對“,並能”一招制敵”

《措施》共提出的具體措施歸納起來主要是以下3個方面。

1、強化分類考核評價導向。對基礎研究類科技活動推行論文評價代表作制度,其中國內科技期刊論文原則上不少於1/3。對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類活動不把論文作為主要評價依據和考核指標。同時,要適當提高對高質量成果的考核評價權重。

2、分類提出科技活動的評價重點和要求。如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突出創新質量和綜合績效,國家科技創新基地突出支撐服務能力,中央級科研事業單位績效評價突出使命完成情況,國家科技獎勵評審突出成果質量和貢獻,創新人才推進計劃人才評選突出科學精神、能力和業績等。同時,對推行論文代表作的設定數量上限,引導科技人員更加關注論文質量,不以“數量論英雄”。

3、提出相關配套措施。破除“唯論文”導向的關鍵一招,是要避免論文與資源配置和利益簡單掛鉤。《措施》提出,要加強論文發表支出管理,不允許使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專項資金獎勵論文發表,不允許將論文發表數量、影響因子等與獎勵獎金掛鉤。同時,要打造中國高質量科技期刊,完善學術期刊預警機制,強化監督檢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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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提出的論文評價代表作制度,那代表作由誰選?如何選?

值得注意的是,論文代表作制度並非《措施》首次提出。為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要求,科技部在深化科技評價制度改革中,已在國家科技獎勵、科技人才評價等中實行論文代表作制度,取得了積極成效。《措施》將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進一步制度化。

1、論文代表作由科研機構、科研人員根據具體科技評價活動要求,結合已開展科研工作或取得的研究成果,自行選取對於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課題),論文代表作要展示對項目(課題)的支撐作用和相關性;

2、對於國家實驗室、重點實驗室,論文代表作要展示評價週期內原始創新能力、國際科學前沿競爭力、滿足國家重大需求能力等;

3、對於中央級科研事業單位,論文代表作要展示評價週期內成果水平、國際學術影響、對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重大需求的貢獻等;

4、對於國家自然科學獎,論文代表作要展示成果的原創性、公認度和科學價值等;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的論文代表作,要展示已取得核心成果的創新性和學術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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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如何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1、強化責任。相關高校、科研院所、各類科技評價活動的組織單位是措施落實的第一責任主體,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完善制度、細化措施、加強管理。科技人員要主動落實《措施》要求,以高質量成果和務實成效,為建設科技強國貢獻力量。

2、強化督促。科技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單位法人責任、各項措施等的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加強對諮詢評審專家的培訓引導,加大正面宣傳等。

3、強化協同。會同有關部門加快中國科技期刊建設,完善學術期刊預警機制,為科技人員提供更好服務、營造更好環境。

4、力爭推廣。科技部將對《措施》試行情況開展監測評估,據此改進優化各項措施。對行之有效的措施,將商有關部門在更大範圍內複製推廣,形成破除“唯論文”不良導向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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