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凱不是賣國賊?簽訂《二十一條》驚心始末

瞭解一點歷史的人都知道,一個民族,國家的大的趨勢是很難改變的,即便在強大的個人,在時代的潮流中,也難以逆流而上

,而中國的命運,自十九世紀下半夜以來,用美國人馬士的話來說,就是中國國家的地位,已經“一落千丈”,“低到只是保持了獨立主權國家的極少數的屬性的地步”。

中國這個時候,歷經了甲午,庚子之役,徹底喪失了關稅與金融主權,國家首都到處駐紮著外國軍隊,各個列強都在蠶食著中國的領土,不斷的劃分勢力範圍。

然而,這一切,到了1914年原本應該開始有了轉機,“一戰”的爆發使得中國人民能夠在壓強的壓迫下緩一口氣,歐洲列強忙於戰事,生產停頓,軍需增加,給了中國發展民族資本的一個短暫的機會。

因而,這一年對於袁世凱政府而言原本是一個好年頭。政治上,雖然我們說袁世凱篡奪了革命果實,但是在肅清了國民黨之後,中國的政局穩定了下來,文官體制也逐漸建立起來了,經濟也基本上恢復起來了,總體上來說就是“國是初定”。唯一的陰影就是日本乘火打劫,強佔了青島和膠濟鐵路。

剛剛進入1915年,這個陰影迅速擴大,變成滿天的黑雲,回國述職歸來的日本公使日置益,徑直見了袁世凱,提出了二十一條。嚴格地說,就是要跟中國新籤一箇中日關係的條約。這條約共有五號,二十一款,因此人稱二十一條。其內容,概括起來,大體上就是:

一,要中國承認日本搶佔的青島和山東的權益。

二,要中國承認日本在南滿和東蒙具有特權,日本人可以自由移民這些地區,中國政府在此地區如有任何涉外舉措,必須事先跟日本商議;上述地區需聘日本顧問。

三,漢冶萍公司中日合辦,但由日本支配。

四,中國的所有沿海港灣島嶼,不許讓與和租借他國 [ 意思是除日本以外 ] 。

最厲害的是最後一款,即所謂第五號,要中國中央政府聘用日本顧問,地方警察聘用日本人,中日合辦。中國軍隊要採買日本軍械,由中日合辦軍工廠,採買日本原料。中國將長江流域幾條鐵路幹線的築路權,許給日本。承認日本在福建的特權,任何涉外舉措,要跟日本商議,等等。

前四個條款,基本是要中國承認日本已經強佔中國的權益,而這個“第五號條款”,用袁世凱的話來說,“簡直是以朝鮮視我”。這已經不只是索取經濟特權了,而是要從政治,行政全面的掌控中國,因而也被稱為亡國滅種的《二十一條》。

當時的外交奉行秘密外交,日本人在商談時,明確提出不許將內容洩露出去,但是,總是守不住自己的秘密的中國人,這次利用了自己的缺點,將條文的內容洩露出去,期待歐美列強會出面干預,而此時的歐洲人忙於戰事,美國人也表示無心干預。

在叢林時代,長著獠牙的野獸只會尊重同樣長著獠牙的野獸。

各國公使反而規勸袁世凱接受《二十一條》,袁世凱心裡也萬分明白,前面四條都可以談,第五條是萬萬不能接受的。實際上日本高層方面,只是將第五條視為“希望條款”,也明白中國是萬不可能接受的,而且即便接受了日本也沒有能力真的將中國消化下來。然而日本的外交官員在中國待久了,立功心切,在談判中一直要求中國接受第五條。

中國的外交官員用盡了辦法,總之就是一個字,“拖”,以拖待變。在每一個細節上,中國首席代表陸徵祥都和顏悅色地跟日本人糾纏,儘量把話題扯遠,讓問題複雜化。

據顧維鈞回憶,為了更好地貫徹“拖”字方針,陸徵祥還想出了若干“小招”。比如減少會談次數,日本人要求每週談五次,陸說只能談一次,因為他的事務繁忙,還要處理跟其他國家的外交事務,還要參加內閣會議,等等,最後實在抗不住日本方面的壓力,每週談三次。但每次會談,陸徵祥都會想方設法縮短實際的會談時間,兩個小時的會談,例由東道主先說話,每次開場白之後,陸徵祥都讓僕人獻茶,於是進入茶歇階段,上茶,上點心。他自己帶頭慢吞吞地一口一口呷,一杯茶半晌也下不去,日本人生氣,他賠笑臉,慢呷如故。總之是能拖就拖,拖一分鐘是一分鐘。

看到這裡腦子裡回想起來的總是那個敘利亞外交官賈法裡

袁世凱不是賣國賊?簽訂《二十一條》驚心始末

弱國無外交,儘管最終中國並沒有簽署第五號條約,但是條約中其他條款中國全部接受了,中日兩國達成了協定。

儘管中國政府並沒有接受第五條,但是因為秘密外交的緣故,政府不能公佈所有的內容,公眾只知道政府簽訂了協議,可能也包括那個第五號條約,因此政府的合法性受到極大的質疑,各地的軍閥民眾也開始躁動不安了。其實日本人自己也知道條約是不可能被簽署的,就算簽了日本也沒能力消化,《二十一條》很可能毀不了中國,但卻結結實實把袁世凱毀了一大半,日後他稱帝很大程度上也是為了重新樹立權威。但卻犯了政治領域的進化論錯誤,被認為是開歷史的倒車最終在內外交困中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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