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抵制家暴,有法可依!

“莎姐”有话说

各位同学、家长朋友们大家好,“莎姐”检察官又和大家见面了。在疫情防控期间,相当多的父母停工、停业、居家办公,孩子停学在家通过网络学习,原本一天见面没有几个小时的家长和孩子,突然就“抬头不见低头见”了,父母和孩子因疫情防控有了更多相处时间,原本的生活节奏被打破,一些家长和同学也许出现过焦虑、不安等情绪,父母与孩子之间也有因一些生活琐事发生摩擦。今天,“莎姐”想通过一则案例与大家聊一聊亲子关系。

“莎姐”‘未’你护航第四期 | 零容忍!抵制家暴,有法可依!

“妈妈,求你别打我了”

王某与丈夫离异后,独自抚养女儿巧巧(10岁),王某将希望全部寄托在巧巧身上,在望女成凤的心态驱使下,王某对巧巧非常的严格。疫情居家防护期间,王某紧盯巧巧的学习,她认为巧巧学习不自觉、不用功,动不动就用手打、用脚踢巧巧,还多次用拖鞋、绳子、电线抽打巧巧,甚至还将巧巧头塞进马桶,王某用这些暴力方式教育、体罚巧巧,导致巧巧背部、手脚多处软组织受伤,王某的行为惊动了邻居,邻居报了警。经鉴定,巧巧的伤情已经构成轻伤二级。王某以教育女儿为由,多次对尚未成年的巧巧实施暴力,致巧巧轻伤,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

“莎姐”‘未’你护航第四期 | 零容忍!抵制家暴,有法可依!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使用暴力教育子女的案例。王某身为单亲母亲,独自抚养孩子,承受了很多的生活压力。王某望女成才心情本可以理解,但采取暴力手段教育孩子却超出了正常家庭教育的界限,严重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这属于家庭暴力。


在我们生活中,父母伤害未成年人子女案件时有发生,但由于未成年人不敢或无法报警,难以被发现。有的即使被发现,因认为这是父母管教子女,属于家务事,一般也很少有人过问干预父母的不当行为。长此以往,导致一些家庭暴力持续发生并不断升级。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正式确立了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发现儿童遭受家庭暴力后有强制报告的义务。同学们遭到家庭暴力后,要学会向学校、公安、社区工作人员等单位及时求助,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为了预防此种情况发生,“莎姐”对家长朋友们有以下建议:

“莎姐”‘未’你护航第四期 | 零容忍!抵制家暴,有法可依!

1.控制情绪,不做“狼妈虎爸”。每一个孩子都是爸妈的心肝宝贝,是父母心中最为牵挂和最为软弱的地方。打骂、呵斥、威胁、惩罚,往往包含很多负面情绪,会对孩子产生负面的效果甚至长久的心理影响。家长朋友们在孩子面前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多给孩子正面积极的引导,不要以爱的名义伤害孩子。

2.营造温馨和谐的亲子关系。希望家长朋友们每天抽一点时间与孩子作情感交流,谈谈一天的事,说说一天的心情,会令孩子觉得格外的温馨,感到你对他的重视。用心倾听孩子说话,相互欣赏、鼓励、赞美也有助于激发孩子行动的兴趣,开发并提升孩子的能力,增进亲子感情。

3.父母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家庭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成员之间应该和谐相处,互敬互爱。父母应该以身作则,做好榜样。保持良好的品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带头完成与孩子的各项约定,这样孩子才能有样学样,受益一生。


同学们、家长朋友们,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部分行业已逐步复工复产,但是我们仍然不能掉以轻心,希望家长朋友们复工后多抽出宝贵的时间与孩子沟通和交流。这期就讲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法条链接

虐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字 | 袁欢 朱清容

录音 | 朱清容

校对 | 赵欢

审核 | 周家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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