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教授呂忠梅:制定長江保護法是一次理論與實踐創新

檢察日報

清華大學教授呂忠梅:

制定長江保護法是一次理論與實踐創新

清華大學教授呂忠梅:制定長江保護法是一次理論與實踐創新


制定長江保護法的過程本質上是一次重大的理論與實踐創新。既需要突破現有的部門立法理念、單項立法原則和分別立法模式,確立流域立法新層次、新模式,也需要發揮立法重構社會關係、重塑管理體制、重建社會秩序的價值引領功能,確立長江流域治理新規範,並獲得社會的廣泛認同和遵守。為此,必須進一步深化對長江保護法基本概念的認識,界定“長江流域”的“社會流域”內涵和獨立性、系統性、空間性特徵;從法律關係角度標識長江流域治理社會關係,建立長江流域空間關係思維,確立長江流域事權配置維度:按主體層級配置事權,以空間視角設計制度,依託制度形成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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