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家長委員會是家長與幼兒園之間的橋樑和紐帶,充分發揮家委會職能作用,促進幼兒園與家庭、社會的密切聯繫,及時改進與完善幼兒園各項工作,協調家庭教育與幼兒園教育的和諧發展,為孩子今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特成立***幼兒園家長委員會。
一、家委會的組成
1、幼兒園家委會每學年調整一次。成員由老師推薦和家長自薦的方法選舉產生,各班選舉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員5名。家委會成員應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具有一定的文化修養和素質
(2)熱愛幼教事業
(3)熱心為大家服務
(4)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群眾基礎
(5)具有積極參與,努力工作的奉獻精神
二、家委會的基本任務:
1、參與家委會會議,及時與幼兒園溝通工作信息,參與幼兒園重大活動策劃,共同研究解決每學期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配合幼兒園作好各方面的工作。
2、聽取、聯繫、反映全園家長所關注的問題,如教師師德、保教水平、教育質量、幼兒發展水平等問題,採取口頭彙報、書面建議等多種形式,對有關信息進行歸納、分析,把急需解決的意見、建議提供給園領導或老師,促進幼兒園各項工作的改進與提高。
3、積極跟進幼兒園各級管理層對家長們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並及時反饋給相關家長。
4、宣傳幼兒園教學成果和向幼兒園提供教學改革信息,形成全社會尊師重教輿論的氛圍。
5、向家長宣傳自己在參與幼兒園管理中瞭解的幼兒園管理及保教工作的情況,幫助幼兒園消除家長中有可能對幼兒園產生的誤會,使幼兒園得以好的發展,使孩子在幼兒園健康成長。
6、向家長宣傳教育政策,幫助家長端正教育觀念,宣傳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迫切性、目的性,幫助家長樹立科學育兒的觀念。
7、積極參與,配合幼兒園和班級開展各類活動,協助幼兒園加強科學管理。
8、主動為幼兒園的公益建設和事業發展提供精神和物質上的幫助和支持,發動家長共同解決辦學中的困難。
三、家委會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權力:
1、有對幼兒園保育及教育教學情況、幼兒園管理工作、幼兒園發展規劃及其它有關情況的瞭解權。
2、有對幼兒園各項設施的視察權。
3、有對幼兒園各項工作提出批評、意見、建議權。
4、有建議召開家長會和提出議案的權利。
5、有收集有關情況、部署研究和組織開展工作的權利。
義務:
1、宣傳幼兒園的辦學方向和策略。
2、關心支持幼兒園的發展,協助幼兒園提高教學質量和做好幼兒園的德育工作。
3、帶頭參加各種會議和學習活動,受幼兒園委託通知有關人員參加幼兒園組織的活動。
4、協助幼兒園辦好家長學校。
5、發揮幼兒園與家長之間、幼兒園與社區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及時與幼兒園溝通,提供有關信息,接受幼兒園家長的諮詢和有關幼兒園工作的委託。
6、積極協助幼兒園辦理幼兒園自身難以解決,而家長又有優勢可以發揮特殊作用的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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