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看中國:廣東南澳縣。

南澳縣地名由來

南北朝以前,南澳居民主要集中在雲澳,雲澳地處島的南部,故名島南。南澳在南北朝梁普通四年(523)時是瀛州地,故名瀛南。到隋朝(581-619),才有南澳之名。“南”表示方位,“澳”指泊船之地,並形容海水浪聲。清齊翀《南澳志》載:“南澳古之井澳也,澳城北有古井,清甘上出,相傳有南澳即有是井,故名井澳。”明萬曆四年(1576),詔設南澳副總兵,首任副總兵白翰紀在深澳建成,以身殉職,為紀念白翰紀功績,故稱白城。

地名看中國:廣東南澳縣。

南澳縣歷史

遠古為南交之地,夏屬揚州南境,商為南越,周朝為揚越境地,戰國時期為百粵地,秦以後為南海郡揭陽地,晉安帝九年(413)為綏安、海陽兩縣地,隋開皇十年(590)屬義安縣地,隋開皇十一年(591)屬海洋縣。明憲宗十二年(1485)為饒平縣信寧都地。明萬曆四年(1576),南澳設漳、潮副總兵,南澳副總兵受二省之制,又制二省之兵。劃深澳、隆澳屬廣東潮州府,雲澳、青澳屬福建漳州府。清順治三年(1646),南澳屬鄭成功藩地,清康熙三年(1664)屬饒平縣,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南澳設總兵,深澳、隆澳屬廣東潮州府,雲澳、青澳屬福建漳州府。清雍正十年(1732),置南澳廳。民國元年(1912)改南澳廳為南澳縣直隸廣東巡按按使。民國三年(1914),將雲澳、青澳規劃廣東省,結束兩省共管制。民國十六年(1927年)縣政府移至隆澳。民國二十七年(1938)日本侵略軍攻佔南澳,民國三十一年(1942)日偽南澳縣政府成立,饒平縣海山島歸南澳管轄,稱第四區(後規劃饒平縣管轄)。民國三十四年(1945)南澳復員。民國三十六年(1947),南澳屬廣東省第六區行政督察專員專署管轄。1950年2月23日,南澳解放,同年6月1日,成立南澳縣人民政府,同年10月1日起隸屬廣東省人民政府潮汕專員公署管轄。1952年,南澳屬粵東行政公署轄區。同年6月,撤銷南澳縣建制,改稱為澄海縣南澳特區(因國務院沒有批准,沒有對外公佈)。1953年5月,南澳恢復縣級建制。1956年11月16日,南澳屬汕頭專區轄區。1958年11月,撤銷南澳縣級建制,其行政區域併入饒平縣,稱饒平縣南澳人民公社(1959年3月20日,國務院行文批准執行)。1959年11月13日,恢復南澳縣級建制,成立南澳縣人民委員會。1960年9月30日國務院批准恢復南澳縣。1968年3月,成立南澳縣革命委員會,隸屬汕頭地區革命委員會領導。1980年12月,恢復南澳縣人民政府,屬汕頭地區行政公署管轄。1983年12月22日,南澳縣屬汕頭市管轄。

地名看中國:廣東南澳縣。

1985年1月成立隆澳鹽場,同年3月,改稱南澳縣鹽場。1986年12月,撤區建鄉鎮,全縣設3鎮1鄉,即後宅鎮、深澳鎮、雲澳鎮、隆東鄉。同時撤銷17個鄉政府、10個管理區、2個街道辦事處,設置4個居民社區、34個行政村。1990年12月,南澳縣農村基層行政區域進行調整變更。原設村改設管理區。並將原山頂、龍地、港畔、宮前4個漁農合併的村,分設為漁、農8個管理區。同時增設了黃花山管理區和明東居民社區。調整後南澳縣設3個鎮1個鄉,轄39個管理區、5個居民社區。1992年8月5日,隆東鄉人民政府辦公址遷至羊嶼村,原隆東鄉轄區內的山頂、龍地、港畔、宮前4個村共8個管理區和明東居民社區(同時更名城東居民社區),劃歸後宅鎮管轄。隆東鄉轄羊嶼、走馬埔、園山、松嶺4個管理區。

1994年上半年,原青澳管理區分設為後窯、六都、山崗3個管理區。9月6日,南澳縣撤銷隆東鄉改設鎮建制,原隆東鄉的行政區域為隆東鎮的行政區域。南澳縣設後宅、深澳、雲澳、隆東鎮4個鎮和南澳縣鹽場、青澳旅遊度假區管委會、黃花山國家森林公園管委會。1996年10月,南澳縣鹽場改稱為隆澳鹽區。1999年,撤銷青澳管理區辦事處。

截至2018年,南澳縣下轄3個鎮。

地名看中國:廣東南澳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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