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到底能不能“”举报“别人

一、

了解一点逻辑就知道,如果一个词语包含的信息丰富,那就不能一概而论,而应该深入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比如,最近不断发生的“举报”问题。学生举报老师、作家举报作家同行、朋友举报朋友的私人言论,以及各种各样的网络举报……

有人说,举报是人们的正当权利;有人说,举报并非正义、不应该举报。

到底能不能举报呢?

“举报”,就是一个信息丰富的词语,我们得深入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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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首先,要明白举报是什么?

举报,就是检举报告。一般来说,是个人或者单位,向公权力检举报告某人某事。(什么是“公权力”,大家可以百度,大致就是我们常说的组织、领导、相关管理部门……等等)

可是,有朋友就问了:看见小偷偷东西、看见杀人犯杀人、碰到传销组织要限制自己人身自由……难道不要举报吗?

那么我会说:“亲爱的朋友,您所举的这几个例子啊,就不属于举报了。”

子曰:要想知道啥是真正的苹果,必须能够把它和梨子、樱桃、山楂区分开来。

同样,要想明确“举报”到底是啥,还得学会区分几个类似的行为——控告、投诉、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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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举报、投诉、控告、报案……行为类似,看起来都差不多,都是个人向公权力反映问题。

但是隐约感觉它们不一样。可是不一样在哪里呢?

当然了,您可以百度或咨询律师。我这儿啊,想从另外的角度,做一点区分。

向公权力反应问题,目的无非两大类——“止恶”和“扬善”。

投诉、控告,是自己利益明确受损,然后求助于公权力;报案,是看到犯罪事实了,向公权力反映。这些行为,目的是为了“止恶”,都是正当行为。

比如小偷偷我的钱财,我报案;我被强奸了,我控告;看见有人被杀,我报案;商家给我假冒伪劣产品,我投诉——这些是天然正义、大家百分百支持。

而举报呢,就不一样了。举报,是自身利益未必受损(更多时候,是无关乎自己直接利益),看到自己认为的“错误”,就向公权力反映——根本目的是为了“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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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有趣的地方来了。

如果大家都去止恶——这没问题;而如果大家都去扬善——就可能会出现一点小问题了。

因为价值是多元的,善的标准各不相同。

常见的,就是父母的爱,所谓的“有一种冷,叫你妈认为你冷”,父母爱子女,但是往往引起逆反——就是因为父母把自己认为的善,强加在孩子身上。这就是一厢情愿的“扬善”,就会引起矛盾。

我们知道,一个人积极主动“扬善”是很危险、或令人生厌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明知道宗教很好,但是就是不喜欢被传教的原因;

我们更知道,让公权力介入“扬善”,就更危险了——比如二战时期的德国。站在他们的立场,繁衍优良人种,也是“扬善”啊。

一旦把“善”规定为一个答案,而视其他一切不同答案都为“恶”,那结果就是灾难;一旦有人可以借用公权力“扬善”,最后导致的结果,必然是严重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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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在几千年前,孔子就说出了句了不起的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被视为人类伦理道德的基石。

有人想改一下,变成“己所欲者,施于他人”。但是这样一改,就麻烦了,恰恰成为罪恶的开端。

所以,投诉、控告、报案……这类止恶的行为,是没问题的;而“举报”——这个本着“扬善”的行为,就要小心一点,别好心办了坏事,导向相反结局。

如果现实中鼓励举报,那么人们将进入互相举报、互害模式。更免不了有人借机公报私仇,为了泄私愤,以“扬善”之名举报别人。

于是,社会不再有信任可言。

妻子不再信任丈夫,老师不再信任学生,父母不再信任子女,领导不再信任同事,人们不再信任朋友……那将是什么样的人间地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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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又有人问了,那照你这样说,大家都别“扬善”了,任何情况下,举报都不可以吗?

这就得继续深入、分析。

首先,别人说的任何言论、思想,按道理说,都不应该举报。

因为言论、思想、信仰自由——这是咱们国家宪法规定的。再者说,言论思想开放、多元,我们才能创新和进步。

华为老宗任正非在采访的时候都说,我们要创新、要发展教育、要培养科学家……而创新的前提,就是思想自由。这次,美国之所以敢发动贸易战,还不就是因为瞧咱们的创新能力不足?只有解放思想、发展创新,才能打败美帝野心狼啊!

历史书都学过,西方有个“黑暗的中世纪”,停滞不前几百年。为什么?就是因为教会认为自己掌握了真理,不允许有别的声音。哥白尼、布鲁诺……所有科学思想的苗头,都被视为“异端邪说”而打压。难道我们还不如西方中世纪?

我们要创新、要解放思想。所以,言论和思想,不应该是举报的理由。

那如果有人发表了你认为错误的言论,怎么办?

正确的做法,是站起来和他辩论,把他辩倒、辩得哑口无言——不管他是老师还是朋友。“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嘛”!这样,既批驳了错误观点,又给同学们彰显了正确的道理。一举两得,岂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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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如果实在碰到明确的恶行、犯罪行为,个体无力制止,需要检举报告,那一定记得咨询一下学法律的朋友或者律师朋友。

因为极有可能,是我们自己不太懂法律,判断错误。咨询律师和朋友,以免误伤好人。

此外,和举报密切相关的,还有“公权力”的行为。

公权力必须执法公平公正、有良好的法律依据,并且要有第三方的监督。这样的话,举报才可以做到“止恶扬善”。

目前呢,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很了不起了,但是呢,还有需要完善的空间。这时候,如果您想“举报”,那就要慎之又慎了,极有可能误伤一个好人、或者毁了一个朋友。

所以,在当下的环境中,如无必要,实在大可不必举报。

而无数的“言论、思想、文章举报”,这其实太错了——如果不是没想明白,那就是公报私仇、人品有亏了。

不举报,是底线。千万千万千万,别让自己变成一个自己所讨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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