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完宝宝后,随着体内性激素水平的变化,产妇复发类风湿关节炎的可能性非常大。尤其是哺乳者,在产后1~4个月内,病情复发的危险性较非哺乳者更为高。因此,要尽快复诊,在了解自身病情的前提下,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同时,治疗期间,产妇乳汁中所含有的不同浓度的药物成分,可能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故在选择用药,以及是否继续哺乳的问题上,就要全面了解,慎重考虑。
一般而言,多数非甾体抗炎药可用于哺乳期,但会增加新生儿患黄疸的风险。如病情需要,最好使用半衰期短的药物,如布洛芬或改用小剂量激素。
由乳腺分泌或经乳腺摄入的激素,在乳汁中含量很低,低于母体剂量的0.1%,低于婴儿内源性激素量的10%。因此,服用小剂量激素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哺乳,对婴儿是安全的。
如果服用激素的剂量较大,如泼尼松每日剂量超过20毫克,则应服药4小时后再哺乳。如此便可将婴儿在乳汁中摄入的激素含量降至最低,以减少药物对婴儿的影响。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等改善病情抗风湿药能随母乳分泌,故哺乳期禁用;柳氮磺吡啶在乳汁中的浓度可以忽略不计,可在哺乳期安全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若类风湿关节炎病情活动明显,症状难以控制,则应停止母乳喂养,严格接受正规的改善病情抗风湿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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