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671 證券簡稱:天目藥業 編號:臨2020-019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杭州天目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20年4月20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通知通過郵件、信息平臺、專人送達、電話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會議應表決董事9名,實際參與表決董事9名,會議參與表決人數及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表決,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於延期披露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的議案》

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延期披露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是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團隊中項目合夥人、主要負責人以及部分項目組成員均來自湖北武漢地區,根據各地各級政府疫情防控的需要,審計人員無法如期進場正常開展審計工作,無法按原計劃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出具審計報告,導致公司無法在2020年4月30日披露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屬於不可抗力因素。根據中國證監委《關於做好當前上市公司等年度報告審計與披露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確保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同意延期至2020年6月12日披露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披露的《關於延期披露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票9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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