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中医的发展靠疗效,老百姓治好病介绍。

中国医师协会于2019年1月16日下午在郑州大学法学院召开《执业医师法》(修订)立法研究课题开题会。

《执业医师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医师执业的法律,自1999年颁布实施以来,至今已20年,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时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跟上时代发展。因此,修改《执业医师法》势在必行。但是如何改呢?根据我的判断,我们不用乐观,其中对民间中医的限制不会减少,中医还是会进一步衰落。

理由很简单,首先,中医和西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医学体系,它们应该用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来管理,现在还把管理西医的《执业医师法》套在中医头上,中医不可能有前途。其次 ,在调研起草《执业医师法》的人员当中,西医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他们一是不懂中医,二是他们不可能让中医脱离出西医的管制,当然不可能制定出适合中医的法律。

西方是最重视法律的,更重视人民的健康,各种执业法律数不胜数,唯有对中医却几乎是全面放开。比如在英国,谁都可以自由行医,在美国,开方如同炒菜配伍一样随便,这是因为西方基本上都把中医当成是自然疗法。中国过去处处学西方,但在对待中医上却搞起了中国特色,《执业医师法》就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用西医法律来管理中医的东西。

过去几十年,中医为什么一代不如一代,相信中医的人数越来越少,就是因为我们迷信西方科学,迷信西方文化,一直用管理西医的法律来管理中医,比如《执业医师法》把民间中医打成非法行医、《医药管理法》让中药削足适履;《民间中医确有专长法》给全科的中医套上了“专长”的枷索。我们的国家什么时候才能够有自己的文化自信?给中医制定一个适合它的制度,让中医实现真正的优胜劣汰,推动中医的发展!

那么《执业医师法》到底应该如何修订呢?

第一,不能用同一个法律来同时管理中西医。中医和西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医学体系,中医背后支撑的是系统科学,西医背后的支撑是分科之学;中医讲究的是关系,西医讲究的是实体;中医治病百病一法,都是通过恢复整体管理的办法,西医治病讲究的是机械的病药对应。因此,我们不能把中医放在西医的管制之下,应该成为专门的中医部,让它和西医平起平坐,制定中医法律的人应该是清一色的中医,不能让西医插手。

第二,中医是一门管理人体的学问,它和管理企业一样,中医家就相当于企业家。国家管理企业家怎么管?就应该对中医怎么管?国家对企业家的管理不唯职位,不唯学历,不唯年龄、只唯结果。对中医同样应该如此,一切以疗效为标准,你得到了人民的认可,你就是好中医,得不到人民的认可,就是差中医。

第三,现代科学技术发达了,我们可以采用更合理地手段来管理中医。为了监管中医,应该充分利用网络,所有中医都应该为自己治疗过的每一个病人建立医疗档案,详细记载病因、病情,诊断结果,治疗方法,随时备查。一旦出了问题,就以此为标准判断责任归属。如果不接受监管,就取消行医资格。

第四,建立中医登记制,谁都可以自由行医。这是由中医的特点决定的,因为中医和日常生活没有界限,你根本分不清什么是中医,什么是非中医,与其这样,还不如全面放开。

第五,医药分开,中医不能仅仅靠卖药来挣钱,而是应该靠临床水平,因此,所有中医应该收诊断开方费,至于费用的多少,我们应该为所有中医建立等级制度,可以分成18级,最低是18级,收费最低,一级最高,收费最高,低者可以规定收10-20元,高者可以规定收500-1000元,这样逼迫着中医不断提高自己的临床水平,通过考试不断提高自己的等级。

一句话,中医是中医,西医是西医,本来应该是中医管理西医,因为中医是方法论层面,西医仅仅是技术层次。现在却倒过来了,纵容西医管理中医,造成了中医持续不断地衰落。现在修改新的《执业医师法》,就应该对应中西医分别建立自己的法律,而不是用一部法律来同时管理中西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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