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部分閒置的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進展公告

證券代碼:603367 證券簡稱:辰欣藥業 公告編號:2020-030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委託理財受託方: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行、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本次委託理財金額:25,000.00萬元

履行的審議程序:經辰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辰欣藥業”或“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及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一、本次委託理財概況

(一)委託理財目的

公司利用部分閒置的自有資金適度理財,可以提高公司閒置自有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為公司和全體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二)資金來源

公司部分閒置的自有資金。

(三)委託理財產品的基本情況

(四)公司對委託理財相關風險的內部控制

1、公司將嚴格遵守審慎投資原則,篩選發行主體,選擇信譽好、有能力保障資金安全的發行機構。

2、公司財務部建立投資臺賬,做好賬務處理,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投向、進展情況,一旦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採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公司投資理財產品的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規範委託理財的審批和執行程序,確保委託理財事宜的有效開展和規範運行。

二、本次委託理財合同主要條款

(一)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行理財產品

1、產品名稱:盛京銀行單位結構性存款2020年第315期

2、產品類型:銀行理財產品

3、產品認購金額:3,000.00萬元

4、產品起息日:2020年04月10日

5、產品到期日:2020年10月13日

6、預期年化收益率:1.95%--4.30%

7、幣種:人民幣

8、協議簽署日期:2020年04月09日

9、交易槓桿倍數:無

10、流動性安排:無

11、清算交收原則:無

12、支付方式:賬戶劃付

13、是否要求提供履約擔保:否

14、理財業務管理費的收取約定:無

15、違約責任:無

16、委託理財的具體資金投向:銀行理財資金池

(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行理財產品

1、產品名稱:交通銀行蘊通財富定期型結構性存款180天(匯率掛鉤看漲)

2、產品類型:銀行理財產品

3、產品認購金額:7,000.00 萬元

4、產品起息日:2020年4月16日

5、產品到期日:2020年10月13日

6、預期年化收益率:1.50%-3.65%

7、幣種:人民幣

8、協議簽署日期:2020年4月15日

11、清算交收原則:

12、支付方式:賬戶直接劃扣

(三)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行理財產品

1、產品名稱:華夏銀行慧盈人民幣單位結構性存款產品20231353

2、產品類型:結構性存款

3、產品認購金額:10,000.00萬元

4、產品起息日:2020年4月20日

5、產品到期日:2020年7月20日

6、預期年化收益率:1.54%-3.87%

7、幣種:人民幣

8、協議簽署日期:2020年4月17日

12、支付方式:轉帳

16、委託理財的具體資金投向:本金投向銀行理財資金池,利息與黃金期貨價格掛鉤

(四)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行理財產品

1、產品名稱:結構性存款

2、產品類型:銀行理財產品

3、產品認購金額:3000萬元

4、產品起息日:2020年04月17日

5、產品到期日:2020年10月17日

6、預期年化收益率:3.96%

7、幣種:人民幣

8、協議簽署日期:2020年04月17日

12、支付方式:無

15、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一方未按本協議及有關附件的規定履行義務,即構成違約。

違約事件發生後,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立即終止違約,並賠償守約方由於違約而形成的損失和費用;如違約方不能做到,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項下的結構性存款業務,並且對未到期的交易按市價進行反向平盤,因反向平盤而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反向平盤如產生收益,在扣除守約方的損失與費用後的剩餘部分,歸違約方所有。

16、委託理財的具體資金投向:銀行理財資金池

(五)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理財產品

1、產品名稱:中信信託?瑞信3號北京平谷區谷財集團融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2、產品類型:信託理財產品

3、產品認購金額:2,000.00萬元

4、產品起息日:2020年4月16日

5、產品到期日:2021年1月16日

6、預期年化收益率:6.20%

7、幣種:人民幣

8、協議簽署日期:2020年4月16日

9、交易槓桿倍數:不涉及

10、流動性安排:不涉及

11、清算交收原則:不涉及

12、支付方式:每自然年度的6 月 20 日、12 月 20 日核算收益

13、是否要求提供履約擔保:不涉及

14、理財業務管理費的收取約定:0.6%/年(固定信託報酬)

15、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該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其違 約行為而遭受的直接損失。

16、委託理財的具體資金投向:受託人將信託計劃資金按照《債權轉讓及回購合同》的規定用於受讓回購人持有的標的債權,並由轉讓人回購標的債權。

三、委託理財受託方的情況

(一)公司本次購買理財產品的受託方

1、盛京銀行單位結構性存款2020年第315期委託理財的受託方: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證券代碼:02066,HK)大連分行;

2、交通銀行蘊通財富定期型結構性存款180天(匯率掛鉤看漲)委託理財的受託方: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代碼:601328;香港聯交所上市,證券代碼:03328);

3、華夏銀行慧盈人民幣單位結構性存款產品20231353委託理財的受託方: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代碼:600015)濟寧分行;

4、結構性存款委託理財的受託方: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代碼:601939)濟寧分行;

5、中信信託?瑞信3號北京平谷區谷財集團融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委託理財的受託方: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上述理財產品委託理財的受託方與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關聯關係。

(二)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情況

1、受託方基本情況

受託方名稱: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一鬆

註冊資本:112.76億元

主營業務:信託業務、固有業務和專業子公司資產管理業務

主要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股東為中國中信有限公司和中信興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最終實際控制人為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

是否為本次交易專設:否

2、主要財務情況: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2018年資產總額379.13億元,資產淨額252.13億元,營業收入53.65億元,淨利潤33.59億元(以上數據已經審計)。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2019年(截至6月30日)資產總額395.4億元,資產淨額268.58億元,營業收入31.14億元,淨利潤16.52億元(以上數據未經審計)。

3、最終資金使用方的名稱:北京市谷財集團有限公司

4、最終資金使用方2016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的主要財務狀況:北京市谷財集團有限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7.91億元、9.83億元、17.61億元和4.15億元;主營業務毛利潤分別為1.53億元、1.28億元、1.16億元及 0.38億元。

5、最終資金使用方經營狀況

2018 年度,北京市谷財集團有限公司的營業收入為 178,599.73 萬元,較2017 年增長 77,270.96 萬元,增幅 76.26%,主要是房款收入、蜂窩煤收入和管理費收入增加所致。2019 年 1-6 月,北京市谷財集團有限公司的營業收入為 41,495.09 萬元,較 2018 年 1-6 月的32,866.4 萬元增加 8,628.69 萬元,同比增幅 26.25%。

6、最終資金使用方資信狀況、擔保情況或其他增信措施:

北京市谷財集團有限公司資信狀況良好,截至2019年上半年報告期末,無違約記錄。設置提前歸集部分還款資金安排,北京市谷財集團有限公司需在各支付日到期前至少10個自然日在信託專戶歸集不低於該期應付回購基本價款10%的償債備付金。

7、關聯關係或其他利益關係說明:

受託方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最終資金使用方北京市谷財集團有限公司與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關聯關係。

四、對公司的影響

1、公司2018年及2019年1-9月主要財務情況如下:

單位:元

注:2019年9月30日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資產負債率為18.53%,公司貨幣資金餘額為223,400.02萬元(含所有未到期理財)。本次委託理財支付的金額為25,000.00萬元,佔最近一期期末貨幣資金的11.19%。本次委託理財對公司未來主營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不會造成重大影響,不存在有大額負債的同時購買大額理財產品的情形。

2、公司董事會盡職調查情況

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額度範圍內行使相關決策權並簽署合同文件,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管理層對受託方、資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信用情況及其交易履約能力等進行了必要的盡職調查,未發現存在損害公司理財業務開展的具體情況。

3、公司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理財產品投資,是在確保公司日常運營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實施的,不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週轉需要,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通過適度的短期理財投資,可以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並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提升公司的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股東獲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4、會計處理:公司本次委託理財產品的期限不超過一年,在信息披露或財務報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資產”項目中列示,贖回時產生的收益在“投資收益”項目中列示。

五、風險提示

1、利率風險:理財產品存續期內,投資標的價值和價格會受到市場利率變動的影響而波動,會使得收益水平不能達到預期年化收益率。

2、流動性風險:若公司經營突發重大變化,理財計劃發生鉅額贖回,將面臨不能提前贖回理財產品的風險。

3、政策風險:如果國家宏觀政策以及市場相關法規政策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波動,將影響理財計劃的預期收益、受理、投資、償還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4、信用風險:理財計劃投資範圍包括債券市場信用產品,可能面臨發債企業不能如期兌付的情況,將影響理財計劃預期收益的實現。

六、決策程序的履行及監事會、獨立董事意見

1、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使用部分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同意公司擬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7億元用於部分閒置的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相應自有資金仍用於購買流動性好的產品,購買機構包括但不限於銀行、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等,產品投資期不超過12個月,資金額度使用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議案之日至2020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在上述額度和期限範圍內,資金可滾動使用。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實際經營情況的需要,在上述資金額度內代表公司辦理相關業務,並簽署有關法律文件。2020年4月7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使用部分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議案》。

上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藥業關於使用部分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21)及《辰欣藥業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0-027)。

2、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為提高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暫時閒置的自有資金,在保證資金流動性和安全性的基礎上利用閒置的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不會影響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同時可獲得一定投資收益。公司制定了嚴格的風險控制措施,有利於控制投資風險,保障資金安全,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相關審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我們同意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審議並授權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實際經營情況的需要,在決議有效期內使用不超過17億元的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且可滾動使用,並代表公司辦理相關業務,簽署有關法律文件。我們一致同意該議案,並提請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3、監事會發表獨立意見:

監事會認為: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公司對閒置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有利於提高公司閒置自有資金使用效率。此事項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個月使用自有資金委託理財的情況

金額:萬元

特此公告。

辰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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