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加大财政支持促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我州加大财政支持促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1至3月,全州共安排就业扶贫专项资金7456万元,其中7个未摘帽贫困县4697.28万元、占比63%;安排资金6512.4万元,用于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会、贫困家庭技能培训等。

二是服务定点输出。优先做好贫困劳动力“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加大与佛山、惠州、湖州、宁波等地劳务输出对接力度,并按每人12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岗位补贴。

三是强化创业带动。1至3月,全州共发放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担保贷款29笔、金额365.95万元,扶持自主创业29人。州级财政拨付贷款贴息280万元,县级财政按照不低于1:2比例配套资金。

四是促进就近就业。支持就业扶贫载体复工复产,认定扶贫车间42个、就业基地7个,吸纳贫困劳动力754人、复工率100%;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今年计划退出的300个贫困村开发岗位1342个,吸纳就业23686人,补贴从每人每月320元上调至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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