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有建築資質,分公司

建築公司分公司跟子公司的關係,就跟親兒子跟乾兒子在繼承法裡面的定位是一樣的。

總公司/母公司有建築資質,分公司/子公司還需要辦理資質嗎?

建築公司分公司是母公司的一部分,他沒有獨立法人,也就沒有獨立資質資格,等於是在總公司的委託下代表總公司實施工作,所以可以,也只能用同一個資質,分公司的最終法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因此無法申請資質,總公司可以授權分公司代表總公司為承包商提供施工服務,以履行與總承包商簽訂的專業分包合同中的各種規定。一般呢,有資質的大公司畢竟是少數,但是項目一般是在全國各地,很多地方的套路又不一樣,全指著大公司一個個的接,畢竟是不太方便,手裡有項目的小公司又沒有資質,所以才有了掛靠這個說法。國家明確不讓掛靠,所以一般小公司掛靠大公司,在勞務派遣方面(施工工人)可以用自己人,但是在施工管理人員就必須有大公司的人(社保局會查資質歸屬公司和施工管理人員社保交付單位是否一致)。

子公司是有獨立法人的,就算有總公司注資之類的,在法律上仍然是獨立且平等的。如果子公司用總公司的資質,那麼在嚴格意義上是屬於資質掛靠或者違法分包的。子公司因為是獨立法人,他是可以承擔自己的法律責任,因此,如果建設規模超過一定數量的規模,子公司可以在母公司中標後申請資質進行建設工程施工,從而避免非法分包的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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