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都被查封了咋還忽悠我交錢?》後續雙方達成一致開發商置換同戶型房子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李韶萌

本報訊4月7日,大河報以《房都被查封了咋還忽悠我交錢》為題,報道了洛陽市民王女士,交購房款3年開發商遲遲不肯籤購房合同,到相關部門一查,才發現自己所購的房子已被法院查封的遭遇。21日,王女士致電記者:“太感謝大河報了,我心頭的石頭終於落了地。”

2017年,王女士在高鐵站附近的麗都名邸小區購買了一套房子,先後分兩次交納房款37萬餘元,之後她多次找開發商要求籤合同做後續工作,卻遭到銷售推諉。2019年8月份,王女士帶著疑惑到不動產登記部門查詢後大吃一驚:房屋早已被法院查封。

王女士幾乎把半輩子的積蓄,都投到了這套房子中。眼瞅著要“錢房兩空”,王女士求助大河報記者。

王女士告訴記者,大河報報道後,開發商主動聯繫到她,積極協商並提供了多種解決方案,幾經考量王女士選擇了同戶型、同樓棟,比先前購買的房子低一層的房子。21日下午,王女士趕至售樓部,辦理好了相關手續。

隨後,記者聯繫到負責此事的銷售經理耿經理,耿經理稱,經過積極協商,在所剩無幾的房源中,找到了適合王女士需求的房子,並第一時間通知王女士來辦手續。“我們將開闢綠色通道,儘可能快地為王女士辦理網籤等後續手續。”耿經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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