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的解密

嗨訊社-長風

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抑或分享經濟)逐漸成為主導企業服務創新的源動力。自從該概念提出以來,便有諸多企業乘勢而起,Airbnb與Uber通過在線分享式平臺使得居住共享和乘車共享成為可能,諸多共享理念主導的企業在起領域內獲得了行業領先的地位。普華永道數據顯示,到2025年,主要共享經濟企業的收入將達到3,350億美元。由此可見,共享經濟儼然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新方向。共享經濟的影響已經深入到各行各業,共享模式成為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激活閒置資源創造價值的主要途徑。本期嗨訊社將會與大家一起揭開共享經濟背後的秘密。

(1)最早的共享經濟

最早的共享經濟可以追溯到漢朝時期,光武大帝劉秀為了解決人們交通工具少的問題,想出了這一個辦法,鼓勵養有驢馬的有錢人家,平常不用這些牲口時,就將他們餵養的牲口出租給別人,一方面可以方便養不起驢馬的百姓出行,一方面也避免了這部分勞動力的浪費。光武帝劉秀同時還規定,對於所有用於出租的牲畜,主人家一律要在其身上留下相關的烙印,除了是防止出租的牲畜被人順走以外,也算是起到一種表示作用,讓別人一牲畜身上的這個印記,就知道這匹馬或者驢是可以租的。

(2)共享單元

共享經濟是一種利用閒置資源創造價值的一種商業模式,廣義而言只要該類資源具有共享的屬性便能夠通過共享模式創造價值,房子、汽車、機器甚至是人……這些都能夠成為支撐共享經濟的共享單元,從本質而言,共享單元的實質是一種具有服務屬性的產品,是傳遞價值的重要載體,在傳統行業中它所代表的是商品的簡單交易,而在共享經濟中其企業的價值主張往往是基於服務邏輯,為用戶創造低廉成本便能夠創造超額價值的服務體驗。

(3)共享主體

共享經濟的範疇涵蓋較廣,受到產品與服務屬性的主導,共享經濟的參與主體沒有過多地限制,C端與B端可以任意組合形成共享聯盟。以B2C共享模式為主的共享單車以“最後一公里”的口號騰空出世,其滿足了用戶短程的騎行需求。以B2B共享模式為主的瀋陽機床,通過閒置機床的共享服務中小企業,促進企業製造能力與製造水平的跨越式提升。以C2C為主的Airbnb在出市短短一年就創造出眾多高端級酒店要花費十幾年才能夠創造的利潤。C2B模式大多存在於眾包行業,人員閒置能夠通過中介平臺獲得額外工作的機會。由此看來,共享經濟的共享主體共享經濟並不只是C2C的專利,也可以是B2B的實踐,還可以是B和C之間的交易以及C與B的共享。

(4)雙權分離

共享經濟的基礎是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暫時分離,強調的是存量的盤活、閒置資源的更有效利用,其本質是以貨幣或非貨幣收益為目的,對空間、技能、物品等閒置資源的分享交易模式,涉及產品和服務的合作創造,生產,分銷和消費。共享經濟是閒置資源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暫時轉移閒置資源的所有權。如前文所描述的

共享經濟的主要邏輯是使用戶以低廉成本便能夠創造超額價值的服務體驗,因此,共享經濟中使用比佔有更有價值。數量眾多的閒置資源集聚,使得所有權的獨佔性呈現出“競爭狀態”,所有權的價值逐步降低。第三,如果閒置資源沒有進行有效使用,閒置資源的所有權價值幾乎逼近於零。最後,獨佔式所有權向共享式所有權演進。獨佔式所有權解決了激勵問題,但是,無法避免資源閒置和低效問題,而共享式所有權在保證私有制所有權的法律地位之下,通過使用權的暫時讓渡呈現出所有權在一定程度上的“共享”。

(5)共享平臺

本質上,共享平臺是去中介化和(或)再中介化的第三方實體或虛擬組織。這類組織的建立基於四個要件:一是強有力的技術基礎;二是大規模的人數和相關需求;三是模式的成本收益性;四是有效的信息披露和信用徵集機制。在共享經濟中,共享平臺削弱了傳統服務中介機構的職能,比如,在互聯網金融之中,新興平臺弱化了銀行等傳統支付清算和信貸服務中介機構的作用,具有去中介的職能;但是,共享平臺實際上又是一個“再中介”,在削弱傳統機構職能的同時,又強化了自身的中介職能,形成共享服務需求與供給的新平臺。

整體而言,共享經濟正處於開放性的發展階段,其不僅挑戰了商業模式和經濟秩序,更對政府監管、政策制定、經營規範、安全風險規避提出了巨大挑戰。眾多共享經濟的負面新聞也足夠證明,只有經得起市場實踐檢驗的模式才能夠具備可持續發展的特性。因此,共享經濟的發展需要置身於共享經濟浪潮中所有主體的共同努力,政府需要發揮一如既往的調控作用,在加強監管的同時為共享經濟的發展創造“適度補貼、鼓勵創新”的營商環境。企業創收則需要兼具經濟利益與社會收益,時刻以用戶為中心,社會責任意識將會在共享經濟體制中變得空前重要。用戶則需要比以往更加包容的心態,與前二者共同實現共享創新。

(1)Baird C H, Parasnis G. From social media to social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J]. IEEE Engineering Management Review, 2013, 41(3):48-55.

(2)PricewaterhouseCoopers (PWC) The sharing economy (2014)Retrieved from https://www.pwc.com/us/en/technology/publications/assets/pwc-consumer-intelligence-series-the-sharing-economy.pdf

(3)Botsman, R. The Sharing Economy Lacks A Shared DefinitionBotsman[EB/ON]. Fast Company, November 21, 2013. Available at:http://doi.org/http://www.fastcoexist.com/3022028/the-sharing-economy-lacks-a-shared- defi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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