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設置六個大行政區之一:中南軍政委員會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在省級以上設置了六個大行政區,授權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後改稱行政委員會)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對其所轄的省市區實施領導和監督。

中南軍政委員會:1950 年 2 月 5日,在中原臨時人民政府的基礎上,中南軍政委員會成立。駐地在武漢。林彪任主席。轄區包括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廣東、廣西六個省等。

1952 年 11 月,中央人民政府撤銷五大行政區人民政府和軍政委員會的建制,統一設華北、東北、西北、中南、華東和西南六個中央人民政府行政委員會。全國正式劃有六大行政區。1954 年 4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撤銷大區一級黨政機關。同年 6 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關於撤銷大區一級行政機構和合並若干省、市建制的決定》。隨後,各大區便將權力部分上交中央,大部分移交給省、市 ;人員也向中央機關和省市地方分流,到 10 月份上述六個行政委員會撤銷的任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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