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人:疫情防控期间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新要求来了

关于疫情期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有关纪律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行为,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组织和参与聚会聚餐。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坚持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不准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饭店聚餐、家庭聚餐及其他各类聚餐活动,婚、丧事宜一律从简。

二、严禁耍特权、搞特殊。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配合疫情防控,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在疫情防控卡点自觉接受扫码、排查、测温,到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

三、严禁疫情排查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行为。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抓好疫情防控和春季森林防火值班值守,不得脱岗、空岗、漏岗,特别是商超、小区村屯卡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三项措施要求。

四、严禁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得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散布谣言,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五、严禁对本人及亲属的疫情不及时、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市纪委监委通知精神,对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出严格要求,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突出的政治任务抓好落实,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纪律和规定,履行防控责任,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加强对违规聚集、聚会、聚餐等行为的监督检查,从严追责问责。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检查组举报电话:13104560015。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56—12388。

黑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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