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淇濱 “望聞問切”查癥結 “對症下藥”解糾紛

    中醫在看病時,講究“望、聞、問、切”,這樣可以細緻的查找患者病因所在,之後對症下藥。在執行工作中,鶴壁市淇濱區法院執行幹警也靈活運用這四樣法寶,細緻分析案件“癥結”所在,對症巧施良策,使得被執行人朱某與申請執行人胡某達成執行和解,並將25萬元執行款全額履行完畢,成功化解了一起贈與合同糾紛案件。

    2017年7月,胡某為了兒子胡某東家庭穩定和睦,出資贊助胡某東與朱某二人在淇濱區某小區購買住宅一套。同年12月,朱某與胡某東因感情不和,二人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辦理了離婚手續,協議約定該住宅歸朱某所有。因為夫妻二人離婚,導致胡某的目的已經無法實現,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胡某將朱某及胡某東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二人返還該房產或給付折價款。該案經審理後認為,胡某出資為二人購置房產,其目的在於維護家庭和諧,在購置房產後不久,便發生二人離婚的行為,確實非胡某的本意和預料,同時胡某在為二人購置房產後,其經濟能力也大幅下降,勢必會影響以後的正常生活,朱某應向胡某做出適當補償較為適宜。最終,判決朱某補償胡某25萬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認真查閱了卷宗材料,並與雙方當事人進行了電話溝通,詳細的瞭解了案情的經過。後執行幹警才得知該案的矛盾所在,因朱某不讓胡某探視孫女,胡某便不同意為其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也是因此,朱某不同意向胡某支付補償款。

    找準了問題的癥結所在,執行幹警也理清了該案的執行思路,於是執行幹警分頭向胡某、朱某進行了耐心的勸說,從法理到人情,進行細緻的分析,最終成功化解了雙方之間的矛盾。

    4月23日上午,按照之前達成的約定,朱某主動向胡某履行了25萬元,並且同意胡某每半個月探視孫女一次,胡某也作出了書面保證,同意為朱某辦理房產過戶手續,該案在執行幹警耐心細緻的工作下,得以案結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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