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星保德信星滿意重疾險——優缺點點評

復星保德信星滿意重疾險——優缺點點評

復星保德信星滿意重疾險——優缺點點評

慣例,點評前還是先來了解一下這款產品的“出品方”—— 復星保德信人壽保險公司(簡稱復星保德信)。復星保德信於2012年9月經原保監會批准正式成立,總部位於上海;是由復星集團與美國保德信金融集團聯合發起組建的合資壽險公司,雙方各持有合資公司50%的股份。外資股東美國保德信金融集團是全球最大的金融機構之一,其下屬的美國保德信保險公司也是美國最大的人壽保險公司之一,至今已有超過140年的歷史,在全球40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展有保險業務。中方股東復星集團是國內著名的民營企業,其在資本市場非常有名,炒過股的朋友應該都知道。復星集團產業涉足多個領域,保險行業也是復星集團重點佈局產業,旗下控股有兩家保險公司。除了中外合資的復星保德信人壽保險公司外,復星集團還聯合國內其他民營資本成立了復星聯合健康保險公司,他也是復星聯合健康保險公司的大股東,佔比20%。(前面點評復星康樂一生2019重疾險的時候,也介紹過復星聯合健康保險公司的背景。)

復星保德信星滿意重疾險——優缺點點評

介紹完背景,下面我就復星保德信人壽保險公司的這款星滿意重疾險做一個優缺點梳理:

1、 承保年齡30天-60週歲;

點評:放寬至60週歲的投保年限,對中老年人比較友好。但如果限制太多或可投保額不高,這個意義就不大了。

2、 等待期:90天。

點評:主流的重疾險等待期。

3、 保險期:保障終身

點評:保障終身如果有身故責任,就屬於返還型保險產品(身故賠保額,投保後如無重疾理賠,百年後相當於所交保費又返還回來了)

4、100種重疾分5組,每組各賠付1次,間隔期180天。首次100%保額,後四次重疾賠付每次遞增10%,依次為110%、120%、130%、140%。

點評:該款產品是重疾分組多次賠付產品。

100種重疾中規中矩,和108種、110種等,區別不大,這都不是重點。該條款雖然有保額遞增的小亮點,但我個人認為實際意義並不太大。該條款的重點是重疾分組,他的分組有:惡性腫瘤單獨一組,重大器官移植術及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和終末期腎病(30種)一組,心臟系統疾病(15種)一組,腦中風後遺症及其他腦部重疾(35種)一組,肢體缺失及眼耳等重疾(19種)一組。分組相對合理,惡性腫瘤單獨一組是亮點,但把終末期腎病和重大器官移植放一組是個缺憾。

5、40種輕症不分組賠3次,間隔期180天,也是依次遞增,首次20%保額,剩餘兩次為30%和40%的保額。

點評:該款產品缺失了中症理賠,首次輕症理賠20%的保額有點偏少,而且輕症兩次理賠還有180天間隔期,這幾個缺點很明顯。相比較而言,輕症保額遞增理賠的小優點反而不是很突出了。

6、被保險人豁免。被保險人無論罹患輕症還是重疾,均豁免後續保費。

點評:該產品也涵蓋倍保險人豁免條款(看來這一條款已經成為了許多保險公司的標配了)。關於此條款我的建議是,見微知著,如果某款產品不涵蓋該責任,你可以直接放棄該產品了。

7、身故保險金。18週歲前返還已交保費;18週歲後給付100%保額。

點評:100%賠付保額,就是涵蓋身故責任的意思。但是未說明全殘的責任,這一點要注意。

8、疾病終末期關愛金。18週歲前返還已交保費;18週歲後給付100%保額。

點評:其實該條款不應單列,疾病終末期、身故和全殘這三者的性質是一樣的,最好都帶,但很多產品只涵蓋其中兩項,不知是有意忽略還是無意疏漏?該產品強調疾病終末期,但遺漏了全殘責任,是何緣故?

9、保額及保費交費期

點評:該款產品最高承保50萬保額,有限額,且51-60週歲最高保額只有10萬。交費週期最長30年,同樣的,56-60週歲投保只允許5年交保費。

逐條分析下來,個人感覺該款產品優缺點都很明顯。最大的亮點就是重疾分組合理,並且有保額遞增,還有就是涵蓋了身故和疾病終末期責任。缺點也同樣突出,比如缺少中症理賠,輕症有間隔期等。

下面我們看看他的保費情況。

保費參考:依然以30歲男投保50萬元保額繳費30年(最高交費年限)保至終身:9725元/年。總體來看,保費稍高。

復星保德信星滿意重疾險——優缺點點評

我是保險諮詢師布衣閒人808,站在客觀中立的立場,為大家點評各家保險公司你知道和不知道的保險產品。如有疑問,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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