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方案》(扶办字[2019]1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营造公益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公益保护公众参与度,按照《宝鸡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方案》要求,特成立扶风院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分队,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者,热忱欢迎热心人士踊跃报名参与。
一、招募目的
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鼓励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愿参加保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活动,提高公益诉讼社会公众参与度,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守护公益、共筑美好生活”贡献力量。
二、招募对象
1.党员、团员;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受到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
3.社区、街道、村组、企事业及党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其他志愿组织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
三、志愿者招募要求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热爱公益事业,有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益利益和他
人合法权益,不危害国家安全;
4.自愿加入扶风院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分队,自觉遵守宝鸡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伍管理的相关规定;
5.年满十八周岁,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和活动所需的时间、知识、技能、身体等条件。
四、志愿者服务内容
1.参与公益诉讼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知晓率、关注度;
2.关注和收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报告检察机关;
3.发现和收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等活动,针对的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及时报告检察机关;
4.受检察机关委托,对行政机关落实诉前检察建议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反馈检察机关等。
五、志愿者享有的权利
1.参加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伍组织的活动;
2.接受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伍的管理,对其工作提出建
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3.参与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伍管理,对其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4.获得从事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工作所需的物质和安全保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六、报名方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有意者请下载登记表,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及本人近期1寸照片1张,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现场报名:有意者可前往扶风县城新区北一路扶风县人民检察院212办公室,填写相关资料,来时请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1寸照片。
3.邮寄报名:有意者请下载并填写登记表。邮寄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一路扶风县人民检察院212办公室。邮编:722299.
4.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4月24日
咨询电话:0917—5216049.
附件:宝鸡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志愿者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