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互聯網害蟲”的大V,判了

曾轟動一時的陳杰人網絡惡勢力團伙案,今天下午一審宣判:這名大V因犯4罪獲刑15年,當庭服判不上訴。


自稱“互聯網害蟲”的大V,判了

宣判現場


陳杰人是“傑人觀察”“傑人觀察視角”“傑人觀察平臺”等微信公眾號的實際控制人和運營者,自詡資深媒體人、法律文化學者、品牌策劃和危機公關專家……


2018年7月,湖南發佈通報,公安機關破獲一起“以網牟利”,大肆進行非法經營、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的案件,陳杰人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官方披露,陳杰人先後發表炒作、攻擊、揭露等各類負面文章3000餘篇,炮製各類負面輿情200餘起,大肆進行非法活動,幾年時間斂財數千萬元。


“受利益的驅動,我打著公平正義的旗號和法律的幌子,乾的卻是反法律、反公平的勾當,如同一隻互聯網上的跳樑小醜。”在接受採訪時,他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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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該案在湖南桂陽縣法院一審開庭。檢方指控陳杰人5宗罪,稱其組成網絡惡勢力,實施尋釁滋事犯罪5起、敲詐勒索犯罪2起、非法經營犯罪6起、強迫交易犯罪2起,非法獲利1048.7萬元。


此外,為推銷藥品,謀取不正當利益,他向在向婁底市中心醫院李長茂等人行賄554.246萬元。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今天的宣判中,桂陽法院認定陳杰人所犯罪名有所減少,即不再有強迫交易罪,涉案金額也減少了300萬。


法院經審理查明,陳杰人實施尋釁滋事犯罪4起、敲詐勒索犯罪2起、非法經營犯罪6起,非法獲利732.6萬元。行賄事實予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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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現場


最終,陳杰人獲刑15年,被處罰金701萬元;弟弟陳偉人犯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被判刑四年;被告人劉敏犯尋釁滋事罪,免予刑事處罰。陳杰人、劉敏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我濫用自己的網絡影響力,辜負了粉絲的信任,以貌似公平正義的文字,欺騙網友、欺騙人民。我是典型的‘網絡偽君子’,堪稱‘互聯網害蟲’。經過深刻反省,我對自己曾寫的那些道貌岸然的文章,那些假裝正義的吶喊深感羞愧。”留給失去自由的陳杰人,只有深深的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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