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承包地不能繼承,但有兩種情況是例外!

不少農民心裡困惑,農村土地承包權真的不能繼承嗎?

這裡要說的是,不能繼承。

農村承包地不能繼承,但有兩種情況是例外!

為什麼承包地不能繼承?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也就是說,家庭承包經營權是屬於農戶整個家庭,而不是屬於其中某一個家庭成員。

家庭中某個成員去世,但作為承包方的“農戶”還存在,所以不產生繼承問題。此時該戶內其他成員都是承包經營權人,應當由其他承包人繼續經營。這也有助於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

農村承包地不能繼承,但有兩種情況是例外!

當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員都去世了,也就是家庭整體消亡的,其承包的土地也不允許繼承,而應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後重新分配,用於解決“人多地少”的矛盾。

農村承包地不能繼承,但有兩種情況是例外!

但兩種特殊情況是例外

《農村土地承包法》也規定了家庭成員可以繼承的兩種情形:

(1)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是可以繼承的;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2)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土地改革催生農村賺錢新項目,點擊“瞭解更多”搶佔家鄉市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