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訴案件翻案的可能性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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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社會制度,任何時候都會有冤假錯案存在。法是死的,執法的人是活的。人就有私心,人就有認識的侷限性,人就有“先入為主”的思維慣性。當一個案件有冤假錯的嫌疑時,一些執法者不是從法律的嚴肅性、公正性和職業道德要求出發去審查案件細節,而是出於維護“小群體”利益和自身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堅持錯誤。這樣就導致了刑事申訴案件翻案的可能性降低且困難重重。我們可以會看歷史和現實生活,哪一個被糾正的冤假錯案不是經過幾年、十幾年、幾十年的坎坷堅持才換來的那個被感恩戴德的“遲到的正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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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訴案件翻案的可能性大嗎?

可以說,刑事案件翻案的可能性非常小。

主要有這樣幾方面的原因。

第一,刑事案件經過公檢法三個系統無數人的工作把關,出問題的可能性已經很小,如果有問題,那麼肯定是這三個系統都有問題,有一家沒問題,不會形成錯案。

第二,刑事案件一旦成了錯案,絕不是賠點錢了事,而是肯定要追究一些人的責任,這些人,追究下來要坐牢的,因此可想而知難度之大。

第三,歷史上出現的錯案,絕大多數不是基層一兩個人的問題。往往是公檢法的共同上級出了問題。例如張越在河北主政政法委書記的時候,就出過一些錯案。他表態要辦的案子,下邊會圍繞著他的意圖“造”案子,也是非常難翻的。

典型案例:呼格吉勒圖案,1996年被以強姦殺人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家人一直喊冤毫無效果。過了十年,這個強姦殺人的真兇趙志紅被抓,他自己親口招供案子是他做的,直至2014年底,有關部門才宣佈呼格吉勒圖無罪,前後經歷近二十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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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訴能否翻案主要看認定的事實是否正確,證據是否充分確鑿。如果案件認定事實存在錯誤,證據存在漏洞和矛盾,對犯罪事實認定不能形成證據鏈,就有翻案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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