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大力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調解、速裁一體化機制建設,速裁法官與駐院調解員組成“1+N”型辦案團隊,不僅集聚了辦案經驗豐富的法官,也從人民調解員隊伍中聘請了6名高素質、高水平的特邀調解員,速裁法官全程指導調解員依法調解,依託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在最短時間內,從審判內網向人民調解平臺推送調解案件,對於調解成功的,及時為當事人進行司法確認或出具調解書;對調解不成,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普通案件,立即導入速裁程序,快速審理和裁判。
2020年4月20日上午,速裁團隊剛剛正式運行的第二個週一,本該在10點30分開庭的當事人張某和遲某已經拿到了法院製作的調解書,滿意而歸。這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遲某因與張某居間合同糾紛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至營口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遲某一次性給付張某65000元。本案被分配給速裁團隊的朱隆升法官辦理,他在收到案件第一時間快速熟悉案情後,發現本案爭議事實不大,調解的可能性很高,便將本案推送至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指派給該團隊的特邀調解員馮丹進行在線遠程調解工作。在將案件推送調解的同時,按照法律規定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開庭傳票,如果調解不成,可以立刻啟動快審程序進行審理。調解員接到案件後,迅速開展了調解工作,通過人民法院調解平臺與當事人通話、視頻等,多次向雙方當事人做調解工作。終於在開庭前一天,促成雙方達成和解意向,最終遲某同意分兩次給付張某31450元。在特邀調解員的主持下,雙方很快簽好了調解協議。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速裁團隊在審查了調解協議符合法律規定後,立即為雙方當事人出具了調解書,不到十分鐘,當事人就拿到了法院出具的調解書。
離開前,原審原告張某說:“ 原本我以為按照規定,一個二審案子審限要90天,判決後,即使我勝訴了,還要去申請執行,再等待執行結果。真沒想到,這個案子只來了法院一次,就解決了所有的問題,為我們節約了大量的時間和各項費用,這次我真切的感受到法院開展調解工作的好處了”。
2020年,營口兩級法院將全方位開展多元解紛+速裁快審工作,大力推動繁簡分流改革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的有序銜接,加大信息化建設對訴調對接的支持力度,以全新的姿態和努力,更好的滿足人民群眾在公正、高效司法方面的新需求、新期待。
“多元調解+速裁”是什麼?
司法審判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要以人民群眾的感受和標準來評判。老百姓到法院來打官司,就是希望我們提供質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最低的訴訟服務。“多元調解+速裁”就是充分考慮了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提供多種糾紛解決方式,能調則調,應快則快,讓每一起糾紛找到最適合的解決方式,又快又好地幫助人民群眾解決問題,讓他們在法院感受到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調解”的優勢在哪裡?
第一,調解氛圍和諧
訴前調解當事人不會像在法庭上那樣唇槍舌劍,能更好地修復社會關係。
第二,調解成本較低
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個人對於其所調解的案件均不收取任何費用,當事人不花一分錢也能案結事了。
第三,調解速裁結果可信賴
特邀調解員為人民法院通過嚴格程序聘請,與速裁法官組成了1+N的調解速裁團隊,是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的,具有公信力。
第四,糾紛化解快速便捷
當天立案、當天移送、庭前即可進行調解,當庭便能製作裁判文書、當庭送達。當事人打官司“最多跑一次”,還可以通過網絡進行在線調解,足不出戶就能化解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