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老賴無處遁形——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

執行難,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當事人的勝訴判決最終成了“司法白條”的現象還時有存在,也是每年全國“兩會”人大代表等社會各界人士熱議的焦點話題。近日,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對“執行難”持續發力,出重拳嚴厲懲戒規避、抗拒執行的行為,堅決對“老賴”零容忍,社會各界人士旁聽了庭審活動。

讓老賴無處遁形——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

案件詳情

李某某和劉某某婚姻家庭、繼承發生糾紛,李某某無奈之下將其告上法庭,法院判決劉某某給李某某財產對價補償款1528000元人民幣。判決生效後,被告人劉某某找各種理由推脫,拒不履行判決義務。2017年7月,法院向劉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報告財產令,但其未申報財產,在收到執行通知書的第三天,劉某某逾期未主動履行,法院對其執行司法拘留15天。劉某某仍然拒不主動履行法院判決並潛逃。2018年11月,公安機關在東莞市虎門鎮博湧社區富萊酒店門口將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抓獲歸案。

庭審中,公訴人從法律適用、證據採信、社會危害、量刑建議等方面發表了公訴意見,以案釋法,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也讓旁聽的群眾認識到遵紀守法的重要性。被告人劉某某已與李某某達成判決執行和解,法院以被告人劉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讓老賴無處遁形——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

檢察官提醒

孔子曰:“人若無信,不知其可也。”檢察官提醒:所有被執行人不要心存僥倖,不要低估司法打擊逃避執行、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的決心和力度,切莫挑戰法律的權威和底線,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義務才是“老賴”唯一的出路。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守住誠信的底線 ,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人人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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