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4 钱穆:中国的礼法

中国人重道,犹言道路,非徒理论空谈,须能人人由之。故讲道则必言礼,礼即人生中一切之规范,乃是道之见于日常人生而使人有所遵守者。

又曰:“出乎礼则入于刑。”盖礼是导其如此,刑是禁其如彼,两者正相反,但违礼不即入于刑,其间尚有一段距离与空隙,“法”字则同时兼有此两义,故曰“礼法”,又称“刑法”,则刑虽在法之内,其范围较狭可知。

孔子有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前段略如申韩法家之重刑法,后段乃为儒家所重之礼法,此乃“礼治”与“法治”之别。故儒家的政治思想乃主“合道法而为一”,亦即是纳民轨物之谓。

选自《中国文化丛谈》,钱穆先生著,九州出版社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