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佈十件拒執罪典型案件 老賴!法院喊你6月7日前來還債

23日上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打擊拒執罪”新聞發佈會,對外發布“打擊拒執罪十大典型案件”。同時發佈公告,要求凡在西安市兩級法院立案執行但未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應在6月7日前,自覺到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如實申報全部財產,依法履行義務,接收、配合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拒不執行可能獲有期徒刑

這是西安中院首次舉辦“打擊拒執罪”案件發佈活動, 以此嚴正警告那些企圖對抗執行、逃避執行的執行義務人,積極履行法律義務,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切不可鋌而走險,以身試法。

例如,董某訴鄧志華、上官廣宇、陝西大旗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法院判決後,因上官廣宇未主動履行義務,董某等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法院責令上官廣宇交出其在訴訟中所提供的擔保車輛,但被執行人上官廣宇置之不理,拒不交出涉案車輛,也不履行義務。2017年7月5日,被執行人上官廣宇因躲避執行、轉移財產、拒不交出涉案車輛,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對此,西北政法大學法學教授杜發全點評稱,人民法院的判決和裁定,體現著國家的權威,保障著當事人的利益。法院嚴格依法定程序追究上官廣宇的刑事責任,彰顯了法律的尊嚴,保障了當事人的權益,真正實現了使人民群眾在每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義的目標。類似的還有被執行人孫鵬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被告人潘品光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單處罰金1萬元等案件。

“基本解決執行難”進入決勝年

5月23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發布公告稱,凡在西安市兩級法院立案執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義務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等被執行人,應在2018年6月7日前,自覺到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如實申報全部財產,依法履行義務,接收、配合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被執行人主動在限期內履行完畢的,人民法院將對案件予以結案。在規定日期內不主動履行的被執行人,法院將視情依法將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採取限制或禁止被執行人貸款、投資、辦理信用卡,禁止出國、出境、乘坐飛機、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在星級酒店食宿、旅遊度假等懲戒措施,直至其全部履行義務為止。

與此同時,法院歡迎社會公眾踴躍舉報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和下落,監督限制被執行人的消費和經營行為,人民法院將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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