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勤轉崗到事業單位管理崗後,可以參公嗎?

淡定

行政單位的人員調到事業單位之後,其身份和編制就會消失,不管是公務員,或者工勤人員:

1、公務員:調整到事業單位之後,如果是參公,那麼公務員身份不變,如果是純事業單位,那麼公務員身份自行消失。如果二次重新進入公務員單位或者參公單位,其公務員身份還需要重新進行申批。

2、工勤人員:行政機關的工勤人員,調整到事業單位,不管是管理崗位,還是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其最大的變化是由行政機關的工勤編制轉變為事業編制,其它都沒有什麼變化:不能提拔任用為副科級以上幹部,不能參公

工勤人員的身份限制,不能成為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不能成為參照執行的公務員,這在條例和規定中是明確了的,也是在實際執行當中得到貫徹落實的。已經提拔為副科級以上領導人員的,職務級別不能再進一步晉升,也不能過渡為公務員。這和在行政機關、參公單位或者純事業單位沒有關係,也和管理崗位、工勤崗位沒有關係。

在公車改革中,行政機關的在編工勤人員享受車補。參公事業單位公車改革之後,工勤人員不管在編不在編,因其身份不是公務員,按照規定不能享受車補,這和行政機關中的事業人員是一樣的。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尤其是行政、事業、國企公車改革全部完成的地方,將所有在編人員均納入車補享受範圍之內。


真寧腔調

機關單位的行政工勤可以調到參公事業單位工勤編制,工資也不會變化。至於你說的參公單位管理崗位這種說法是沒有的。事業單位(純事業單位)有分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崗位,對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沒有分這三大崗位,除一些黨的系統,如黨校類可以評聘職稱,其他參公事業單位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的說法。

現在很多機關單位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可能把機關的行政工勤人員掉往下屬參公事業單位,這種調動經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就可以,不需要向省級組織人事部門申請重新進行參公登記。調動之後原有的行政工勤轉為事業參公工勤,也還可以調回原單位入行政工勤人員。

調動之後,工人技術等級仍然可以聘任,所以工資待遇一般不變。行政工勤人員和參公事業的單位工勤性質幾乎一樣,不能提拔,只能通過參加工勤技術等級考試(普通工、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提升工資待遇。


濯日漫談

所提問題涉及三個人事問題。一是調動,從機關調到某事業單位。二是轉崗,從工勤崗位轉到管理崗位。三是參公。

調動和轉崗可以看作一個程序,同時完成。但和能不能參公兩碼事。一般來說,事業單位參公對本單位事業人員的崗位、學歷、進入本事業單位時間有關係。往往為參公調入都是進入本單位時間不符合條件。所以,有些可能會參公的事業單位調入或錄用新人時,都會對新進人員告之,將來不符合參公條件時應服從分流。


RRCD

你這種情況應該也比較常見,現實中的黨政機關幹部往往轉崗、換崗的情況很多,但是必須完成《參公人員登記表》的審批才能從手續上說明是成功的 如果沒有登記審批 則都是空談

建議你儘快跟領導溝通確定你的身份,完成人事手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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