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媒體人買房疑遭“套路”怒告開發商 江南府或面臨集體訴訟

據《財鏡》瞭解,2016年6月,陳先生與北京江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南集團”)簽訂了《北京市商品房認購書》,以每平米4萬8 的價格認購了江南集團所開發的一套商品房,該房產隸屬北京市朝陽區江南府項目,建築面積約106平方米。

財經媒體人買房疑遭“套路”怒告開發商 江南府或面臨集體訴訟

陳先生提供的商品房《認購書》

該認購書約定,認購人需在簽訂協議書之日起,30天內付清首付款並與出賣人完成簽約。陳先生稱,認購當日自己就交付了10萬元認購金,並提交了購房者資料,包括身份證、社保證明或納稅證明等資格審核資料。

陳先生說:沒想到,萬事俱備的他等到一份江南集團發來的解除認購《通知函》。

函件表明,2016年7月至12月,江南集團通知陳先生及其家屬兩人交首付並完成簽約,但兩人對《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的違約金、交房時間等條款有異議,並拒絕簽約。因未在約定期間內交首付及簽約,江南集團按照認購書約定解除認購。

財經媒體人買房疑遭“套路”怒告開發商 江南府或面臨集體訴訟

江南集團解除陳先生認購的函件

陳先生表示,開發商這是明顯的“倒打一耙”,並直言:自己一直是在促進簽約與等候交款的狀態下的,不存在拒絕簽約行為。”開發商的行為純屬單方面撕毀《認購書》。”

對於解約的原因,陳先生認為,由於北京房價上漲,開發商有意在清退認購房源,進行惡意的“捂盤”。

2018年1月28日,陳姓夫婦以《通知涵》不具有解除認購的法律效力為由,將江南集團起訴至北京市朝陽區法院, 2018年5月16日上午9時,北京市朝陽區王四營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

針對本案爭議的核心是約定時間內未完成簽約,誰之責。原告、被告雙方分別進行了舉證。被告方江南集團表示,江南集團工作人員曾多次催促通知陳先生,交首付並完成簽約,並有錄音為證。

財經媒體人買房疑遭“套路”怒告開發商 江南府或面臨集體訴訟

北京市朝陽區房管局給陳先生的信訪回覆函

陳先生夫婦作為原告方,舉證了自己兩次就本案去有關部門信訪的記錄。其中,陳先生於2017年9月份就“江南集團遲遲不與自己簽訂正式合同”到北京市朝陽區房管局信訪,得到的回覆函上清晰表明,江南府項目商品房預售過程中存在未實行網上認購、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後未嚴格按照商品房預售方案組織銷售等問題,該項目的網上籤約已被限制。

財經媒體人買房疑遭“套路”怒告開發商 江南府或面臨集體訴訟

江南府工作人員王某告知陳先生 排隊沒排上

法庭上,原告方陳先生表示,羅列的種種證據均表明,自己一直在催促簽約事宜,不存在違約行為,請求繼續履行認購協議。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