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監管加碼:要求金融機構公佈客戶加密貨幣活動

摘要: 以色列財政部的禁止洗錢監管法規草案將加密貨幣服務納入金融服務領域的反洗錢監管範疇,提出從6月1日起,國內金融機構和加密貨幣交易所都必須彙報客戶的一切可疑加密貨幣活動。

以色列財政部公佈了禁止洗錢的監管法規草案,在6月13日以前面向公眾徵詢意見,其中有一些條款專門提到加密數字貨幣,將加密貨幣服務納入金融服務領域的反洗錢監管範疇。

上述草案提到37項涉洗錢的警報信號,包括對數字貨幣錢包超過約1400美元的大額轉款、用匿名IP地址或者和聯網源地址不服的IP地址進行的一切轉款、用加密貨幣向線上博彩網站轉款、用門羅幣或Zcash等匿名性加密貨幣開展的任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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