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 法律终将制裁—志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成功侦破一起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7年1月8日,志丹县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我局移送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志丹县公安局局领导高度重视,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彦军,治安大队大队长张彦斌迅速落实,研究部署。责成治安管理大队成立专案组,进一步对此案开展立案侦查。

经查,2017年7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在志丹县河滨路经营的某火锅城拖欠员工劳动工资数80133元。案发后,该负责人郭某某不知去向。2017年12月30日该火锅店员工将情况反映到志丹县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处,后郭某某仍然拒绝整改,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通过我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连日摸排调查,认真梳理的每条线索,最终掌握了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大队追逃民警连夜赶赴靖边县,于1月12日将恶意拖欠员工劳动工资的嫌疑人郭某某抓获归案,并追回被拖欠员工李某慧、李某娃等12名员工工资80133元。

经审讯,嫌疑人郭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事实。根据有关法律条款之规定,志丹县公安局依法对郭某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所欠工人工资全部追回。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拖欠农民工工资 法律终将制裁—志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成功侦破一起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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