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知多少:如何界定“第三者”?

交通事故賠償知多少:

如何界定“第三者

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中的“第三者”,在交通事故保險理賠中常常發生爭議,因為對“第三者”的界定範圍,決定著保險公司對受害人的賠償範圍。你真的瞭解這些嗎?

什麼是“第三者”?

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第三條規定:“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險機動車發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上人員、投保人、被保險人和保險人”。

交通事故賠償知多少:如何界定“第三者”?

車上人員和第三者的區別:

“車上人員”是指機動車輛發生意外事故時仍然處於車輛之上的人員。關鍵要看此人在從事故發生時開始至事故結束時終止的這一特定時間內是否身處車輛之上,在車上即為“車上人員”,在車下即為“第三者”。

界定受害人是屬於“車上人員”還是“第三者”,關鍵要看事故發生後該人是否在車上,而不能以事故發生前的靜止狀態來界定。

交通事故賠償知多少:如何界定“第三者”?

審判實踐中界定“本車人員”以及“第三者”的範圍這些情況,保險也得賠償:

一、投保人允許的駕駛人,不可以認定為“第三者”

在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中,投保人允許的駕駛人,其法律地位相當於被保險人,原則上不能納入第三者的範圍。

“被保險人”是需要特定化的概念,只有在交通事故發生時才能確定,被保險人除了投保人還包括投保人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事故發生時屬於被保險人的範疇。

交通事故賠償知多少:如何界定“第三者”?

二、駕駛人下車後,不一定被認定為“第三人”

對於駕駛人下車休息時或下車查看車輛狀況時,被自己的過失駕駛操作行為(未熄火、未拉手剎或者車輛超載等)碾壓受傷或致死以及因駕駛人本人過錯發生交通事故被撞擊,致其脫離本車又與本車接觸受到二次傷害的情形,駕駛人作為被保險人均無法轉化為本車的第三者,該駕駛人請求承保本車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特定情況下,乘客可以轉化為“第三者”

1.對於因駕駛人過失致乘客從車上摔下受傷;

2.乘客下車休息時或下車幫助指揮引導車輛行駛時,被駕駛員的過失駕駛操作行為致傷;

3.因車輛撞擊乘客被甩出車外被本車二次碾壓受傷等情形。

交通事故賠償知多少:如何界定“第三者”?

乘客並非保險合同關係中的被保險人,因此在特定情況下乘客可以轉化為第三者,可以獲得交強險的賠償。

應當注意的是,在商業三者險中,僅有車上的乘客不屬於投保人以及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本車駕駛人的家庭成員的情況下,該乘客在發生交通事故時位於保險車輛之外才發生與第三者的轉化,可以獲得商業三者險的賠償。

而其他包括駕駛人、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本車駕駛人的家庭成員在內的人員均無法轉化為“第三者”無法獲得商業三者險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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