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太后:一個破壞制度的能手,一手葬送了大清王朝!

慈禧太后毒辣、她陰狠、自私、愚昧、貪鄙。

慈禧太后:一個破壞制度的能手,一手葬送了大清王朝!

慈禧採取了一系列破壞制度的行為,比如捏造罪狀誅殺肅順等八大顧命大臣,製造“祺祥政變”;違反“祖宗舊制”,垂簾聽政,堂而皇之地集權於後宮;寵幸宦官,縱權太監,驕奢淫逸,草菅人命------還有諸如“立光緒,是破壞宗法制度;脩名園,是破壞財政制度;殺戊戌六君子,是破壞司法制度”,不計其數。

慈禧太后:一個破壞制度的能手,一手葬送了大清王朝!

下面,舉兩個例子佐證。

一、  “安德海案” 

慈禧太后:一個破壞制度的能手,一手葬送了大清王朝!

慈禧太后以破壞制度的手段奪權成功後,她再破壞制度,使太監勢力做大,以為爪牙。遠在清朝初年,就立下家法,規定“寺人不過四品,凡內員非奉差遣,不許擅出皇城、不許干涉外事,不許交結外官,不許假名置產。其在外官員,亦不許與內官交結。如有察覺糾參、審實一併正法”。


慈禧太后:一個破壞制度的能手,一手葬送了大清王朝!

但是,制度歸制度,慈禧照樣破壞,慈禧身邊最寵信的太監安德海,倚仗慈禧嬌寵,氣焰囂張,行為十分過分,在宮中上下,從王爺、軍機大臣、嬪妃、公主,到小太監和宮女們,無不敬畏三分。 有一次,慈禧派安德海出宮門採購一些東西,但是安德海在採購的途中,鋪張聲勢,將自己以巡撫的名義出行。按當時清初制度,太監是不能出宮的,安德海嚴重違反了宮規,還假冒了聖旨,最後,恭親王密令丁寶楨把安德海就地正法。


  二、 “庚辰午門案”

慈禧太后:一個破壞制度的能手,一手葬送了大清王朝!

一八六O年,慈禧太后的勢力更穩固了。這年八月。她叫太監李三順帶東西出宮,送給她妹妹。依照法例,太監不準走正門,只能走旁門,可是太監一定要走正門。還不聽檢查,結果跟守門的發生武打,太監跑回去,加油加醬,報告慈禧太后。慈禧太后找來慈安太后,說我還沒死他們就眼裡沒有我了,不殺守門的,我就不想活了。慈安太后害怕,就下令殺守門的,掌管司法的官說這可不行,守門的一來沒犯法,二來根據祖制,守門就該這樣不通融。慈安太后說:什麼叫祖制?等我死了,我豈不也是你祖宗?堅持要殺人。司法首長(刑部尚書)潘祖蔭說:既然交犯人到刑部,就得依法處理,依法處理就是無罪開釋,如果太后要殺,太后可以另外自行去殺,不能叫司法官這樣違法殺人。

慈禧太后:一個破壞制度的能手,一手葬送了大清王朝!

慈安太后沒辦法,只好告訴了慈禧太后,慈禧太后找來潘祖蔭,大哭大鬧、捶床大罵、罵潘祖蔭沒良心。後來同意打折扣,不殺,可是要當庭打守門的,要“廷杖”(當廷打屁股)。恭親王說“廷杖”是明朝的虐政,我們清朝不能學。西太后說你事事跟我作對,你是誰啊?恭親王說我是先皇第六個兒子,西太后說:我革你的職,恭親王說革得了職位爵位,可是革不了先皇兒子的身份?慈禧太后氣得要命。最後還是遷就她,再打折扣,把不該處罰的處罰了事。

上面所舉的“安德海案”和“庚辰午門案”只是慈禧太后破壞制度的一二例子而已,還更驚人呢!以唐才常“自立軍”失敗後的“沈藎案”為例,要處死沈藎,可是因為慈禧太后生日快到了,不願用行刑來破壞慶典,又不願等到“秋決”,就乾脆在監獄中把沈藎鞭打四小時,血肉橫飛後,再予勒斃。這種殺人新招,又哪裡有制度?

臺灣歷史學家李敖一針見血地指出:

慈禧太后:一個破壞制度的能手,一手葬送了大清王朝!

是慈禧太后這個女人造成了制度的破壞、國家的衰亂;然而我還要追問,是什麼樣的的社會傳統、制度環境造就出慈禧並助長她去禍國殃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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