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要防止三種傾向

對於管理而言,要管好人,理好事,讓混亂變為有序,不斷達成目標並持續改善

。但有的組織可能沒有達到這樣的效果,還在忙亂中苦苦掙扎,雖然也會取得不錯的成績,但卻會付出更多的資源。對於這樣的情況,需要注意防止以下三種傾向。

組織要防止三種傾向

第1, 輕目標重細節。眾所周知,目標驅動一切,但談起目標來卻更沉重,因此一部分人會避而不談,而把精力放在一些細節上面,讓自己忙碌起來,這樣就有了沒有時間去關注目標的藉口了。這樣的忙碌就是假忙,需要真正去關注目標,在此前提下,再去做好細節。

第2, 輕預防重圍堵。曲突徙薪的故事想必大家都聽說過,主人沒有聽取客人建議他將煙囪改彎曲,將旁邊的木材移去的意見,當火災發生後,卻大肆感謝來救火的人。這個故事就是重視圍堵而忽視預防的典型。組織當然要鼓勵解決問題的人,但更要獎勵能防患於未然的人,這種導向會使問題儘可能少地發生。

第3, 輕策劃重執行。所謂執行力就是正確地將事情做好,而策劃就是要確認我們做正確的事情,甚至怎樣去做好正確的事。即使組織的執行力非常好,但如果策劃不夠,可能執行得越好,方向會越來越偏。

對於以上三種傾向,組織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

對於上面提及相對忽視的目標,預防以及策劃,必須要加強,但也不能因此而弱化細節,圍堵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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