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教师公路执勤?是否违反劳动法?

律法与魔鬼

近两年搞精准扶贫和创建文明城市,老师们都包村包户下去扶贫,还要轮流值班去路上打扫卫生,非常之忙。老师应该坚守自己的岗位,教书育人才是本职。上公路执勤,下乡扶贫都需要花费很长时间,肯定会影响教学工作,我认为不应该把这样的任务分给老师。

岗位不同,职责就不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是每一个工作人员应尽的本分。扶贫和创卫都应该是政府部门的事情,他们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处理老百姓的日常事务和各项建设。

老师每天除了上课以外,还要备课,批改作业和试卷,处理学生的很多问题。每天下乡扶贫,去路上打扫卫生,就没时间处理这些事情,肯定会影响教学工作。另外,老师下去扶贫,对政策了解不够透彻,肯定起不到好的效果。站在路上执勤,见一个小纸片就赶紧去捡起来,这种行为也很不合时宜。所以,我个人认为让老师从事教学工作以外的事情,是很不恰当的。至于是不是违反劳动法,我认为还没那么严重,只是不恰当,不至于违法。

我是春日苍穹,以上仅为个人观点,所述不当之处,望批评指正。


春日苍穹

笑话,老师公路执个勤就违反劳动法。老师是国家参照工作人员,是国家和地方政府负担工资,怎么?要为发展做点事就要五要六的了,还知道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吗?扶贫,植树,站岗,护路,救灾,维稳,夜巡,迎检,,,都是义务!不履行义务才叫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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