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利國際董事長周德洪:不存在勒索原副總經理3000萬

寶利國際董事長周德洪:不存在勒索原副總經理3000萬

5月29日,一位名叫周士芳的江蘇籍女子在微博發帖稱,因為與寶利國際(300135)董事長周德洪存在業務上的糾紛,自己的丈夫、原公司副總經理鄒愛國遭到報復,不僅被公安機關帶走調查,而且被迫承諾給予公司3000萬元的款項,以求得周德洪的諒解。帖子發出後,引起輿論關注。29日晚間,周德洪接受鳳凰網財經採訪,稱此事是“完全捏造”,鄒愛國是因為存在違法犯罪行為而被公安機關帶走,與自己無關。

女子:丈夫被勒索300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鄒愛國在2003年6月至2012年2月任寶利國際營銷員、營銷部經理。2012年2月至2013年7月任公司總經理助理。2013年7月起任副總經理。2016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鄒愛國妻子周士芳5月29日發佈的微博稱,鄒愛國業務水平突出,在寶利國際主要負責核心業務——瀝青銷售,每年公司數十萬噸的瀝青銷售業務,“70%以上是鄒愛國個人直接或間接完成的”。

“我所知道雙方的唯一矛盾,是在業務理念上有所衝突。”周士芳5月29日接受鳳凰網財經採訪時表示,寶利國際目前正在轉型,考慮到鄒愛國身居高位,公司要求他不準再收取銷售提成。

這個要求遭到鄒愛國的反對。按照周士芳的說法,鄒愛國曾向公司表示,自己寧願辭去副總經理一職,回到基層擔任普通銷售員,或者辭職離開寶利國際。

“這會帶走公司的大量客源。”周士芳說,鄒愛國個人能力突出,為公司招徠了很多銷售業務,在寶利國際上市、轉向“資本運作”後,瀝青主業幾乎是鄒愛國一個人在苦苦支撐。“即使如此,他也沒有謀求前往他處工作,完全是全心全意為公司考慮的。”

2017年3月17日晚,寶利國際官網發佈公告稱,公司董事會收到鄒愛國的書面辭職報告,因公司內部工作崗位變動,請求辭去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職務,並同時辭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周士芳稱,鄒愛國提出辭職後,董事長周德洪動用了在地方公安機關的人脈,把鄒愛國帶到公安局,並被迫分三次寫下書面記錄,承諾給公司上交3000萬元,以求得公司諒解。

“被抓走當天鄒愛國沒有回家,我還在到處找人,第二天公安局通知我,讓我送衣服去,我才知道人被抓了。”周士芳告訴鳳凰網財經。

周士芳稱,2017年4月19日,無錫市公安機關把鄒愛國帶到銀行,辦理了970萬元的本票,上交給寶利國際董事長周德洪,並另行放棄在公司應得的700萬元業務款。

鄒愛國的舉措,最終是否取得了周德洪的諒解,周士芳表示懷疑。“我和丈夫都沒有看到諒解書。”

周士芳堅稱,丈夫是無罪的,要求上交的3000萬元是“敲詐勒索”。

上市公司董事長:純屬捏造

“這完全是捏造的。”寶利國際董事長周德洪接受鳳凰網財經採訪時表示,鄒愛國本人是因為存在受賄和職務侵佔問題而被人舉報,因此被公安機關帶走調查。

周德洪稱,鄒愛國辭職前,公司的確處於改革期,自己和鄒愛國談過幾次,希望他放棄業務提成。“他拿回扣不是一天兩天了,我說你有工資和獎金,完全夠了,哪有公司高管還拿業務費的?”周德洪認為,高管拿業務費會導致企業作風不正等問題。

但此舉遭到鄒愛國的拒絕,他在2017年3月提出辭職。

根據周德洪的表述,鄒愛國辭職後十幾天,因為違規剋扣15—20%的運輸費,鄒愛國被運輸單位舉報,並被公安局帶走調查。

鳳凰網獲得了一份寶利國際撰寫的情況說明:“2017年3月,公司接到外部合作單位舉報,公司前副總經理鄒愛國多次利用職務之便,以收受客戶回扣、惡意抬高運費價格等方式侵佔公司財產。經內部核實後,公司向無錫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3月30日,公安部門正式受理並通知我司,認為該案件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條件,決定立案。2017年5月15日,公司接到公安機關出具的破案告知書,告知公司經江陰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鄒愛國已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依法逮捕,並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鄒愛國被抓那天我在寧波開會,我回到公司後才聽說人已經被抓走了。”周德洪表示。

周德洪稱,鄒愛國接受調查後,警方在其辦公室發現了私刻的公章和財務專用章,以及偽造的收據。“這也是我事後知道的。”

問及鄒愛國承諾上交的3000萬元款項,周德洪表示確有此事。“他侵犯公司的利益,遠遠不止3000萬。”

周德洪稱,實際收到900多萬元款項後,他在公安機關兩名辦案人員的見證下,寫下了諒解函,“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給予從寬處理”。“諒解函只有一份,已上交公安局。”

對於為何堅持走法律途徑,周德洪稱:“我身邊的人像個賊一樣的,侵犯公司財產,我是守護公司財產。寶利是上市公司,財產屬於股民共有,我要主持公道。”

對於周士芳所稱“動用公安局人脈”,周德洪表示“公安局、檢察院是以證據說話”,不是自己說什麼就能決定的。“我是有朋友在公安局,我說什麼,他就能聽什麼嗎?”

周德洪稱,其侄女周士芳在微博發帖後,引起輿論譁然,自己和公司都受到一定程度壓力,將在明早發佈公告澄清此事。

律師說法:流程存疑

鄒愛國的一名朱姓辯護律師告訴鳳凰網財經,自己對本案的司法流程是否合法合規表示質疑。

“根據相關規定,至少涉及到無期徒刑才能由地級市公安機關管轄。而鄒愛國所涉及的兩項罪名是受賄罪和職務侵佔罪,均是有期徒刑,本應由寶利國際所在地——江陰市的公安機關管轄,為何江陰所在地級市——無錫市公安機關參與調查?”朱律師懷疑,這是因為周德洪在無錫市公安機關有朋友的緣故。

辯護律師稱,根據相關規定,只有在涉及到指認犯罪現場等事務時,公安機關才能將犯罪嫌疑人帶出公安局,而鄒愛國前往銀行取款、前往寶利國際爭取諒解時,都是由公安機關陪同,這是不合規定的。

公開信息顯示,2017年12月29日,該案由江陰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辯護律師稱,該案涉案款共有約400萬元,除了其中20萬元沒有及時上交公司、存在爭議外,其餘款項均與鄒愛國本人職務無關,不存在受賄問題。

辯護律師稱,一個多月前法院曾召開庭前會議,自己已當庭指出涉案款存在差錯。

目前,此案仍未正式開庭。

鳳凰網財經要求辯護律師出示檢察院的起訴書,遭到拒絕,理由是“媒體不應干預司法進程”。

對於周士芳的發帖行為,辯護律師也稱不知情。“我也是在事後才知道的,網上到處都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