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8年辦理商標轉讓你需要關注的點

現在大家基本都知道註冊公司前要先註冊商標,那麼大家也知道註冊商標要很長時間,但是也有公司轉讓商標的,那麼商標轉讓的幾個點你都知道嗎?


關於2018年辦理商標轉讓你需要關注的點

以下就是的關於商標轉讓的規定:

《商標法》第四十二條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對商標轉讓進行了規定。具體如下:

《商標法》第42條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31條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書。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手續應當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辦理。商標局核准轉讓註冊商標申請的,發給受讓人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

轉讓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未一併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未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註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32條註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

註冊商標專用權移轉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移轉;未一併移轉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未改正的,視為放棄該移轉註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商標移轉申請經核准的,予以公告。接受該註冊商標專用權移轉的當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關於2018年辦理商標轉讓你需要關注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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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關心的商標轉讓要點!

一是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共同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轉讓手續。

商標轉讓涉及到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因此雙方必須共同到商標局辦理相關事宜,缺一不可。雖然轉讓協議或者轉讓合同並不是轉讓過程中的必需文件,但仍需給予高度重視。相當一部分的商標轉讓都會簽訂轉讓協議或合同,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例如,重慶某公司與福建某公司達成協議,以35萬元為代價購買福建某公司持有的某商標。雙方簽署協議後,重慶某公司單方面向商標局提出了轉讓申請並未被受理。後經協調,雙方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被受理,經審查後順利完成轉讓。

二是正確理解商標轉讓的生效時間。

商標轉讓生效的時間是商標局核准公告的時間,而不是一般人所理解的合同簽署的時間或是其他時間。因此,因繼承、企業合併、兼併或改制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的移轉手續。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現實中,有一部分相關權利人由於不知道或不理解此項規定導致一系列的麻煩。

三是未註冊商標與註冊商標都可以轉讓或轉移。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例如,尚在註冊申請過程中的第33類的 “豐X”商標,於2014年1月13日,2014年1月20日,2014年1月28日,在未核准註冊的情況下,有關方面連續提出了三次轉讓申請。

关于2018年办理商标转让你需要关注的点

四是注意轉讓時商標的狀態。

首先需要注意尚未核准註冊的商標,因為處於審核過程中的商標權利並不穩定,有相當的可能性被駁回。受讓人有可能花了不少錢買回一個被駁回的“死商標”。而已經註冊的商標,雖然不存在被官方駁回的風險,但存在其他風險。比如,商標註冊滿三年但未進行市場使用可能導致被其他人提出撤銷的風險。或者,該商標可能已經辦理了質押手續,不能在質押解除之前進行轉讓等等。因此,轉讓前一定要確認該商標的狀態,防範各種風險。

五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併轉讓。

轉讓註冊商標有一個基本原則,就是轉讓的結果不應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例如,A公司有兩個註冊在醫療器械上的“彩虹”商標,與B公司協議轉讓其中一個“彩虹”商標。如果商標局核准了該轉讓申請,就會造成市場上同時出現兩家使用“彩虹”牌醫療器械的不同公司,很可能會引起消費者對醫療器械來源的誤認。一般來講,當A、B公司提出一個“彩虹”商標轉讓申請後,商標局在審核過程中會下發補正要求將另外一件“彩虹”商標一併辦理轉讓手續。因此,在辦理轉讓手續前需進行查詢確認轉讓人名下是否存在需一併辦理轉讓的其他相同類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

六是注意及時正確回應補正通知書。

商標局在審核轉讓申請時,如認為有需要補正的事項,就會給申請人發出補正通知。申請人直接辦理的,補正通知將郵寄給申請人,而經代理機構辦理的,補正通知發送給代理機構。不論如何,申請人都必須在補正通知書中要求的期限內補證。未在規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有權對轉讓申請視為放棄或不予核准。簡而言之,轉讓就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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