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已經開始啦!還有一系列的政策和流程調整,小魚帶你瞭解!
繳費基數調整
1
計算口徑
繳存基數應按職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具體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現行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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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基數的上下限
今年7月起,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將發生變化,每月繳存基數調整到最高21900元 。
各地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17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1900元,最低原則上不低於全市各地最低社保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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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比例
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必須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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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繳存額上下限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見角分進元*)+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見角分進元*)
以市區為例:
上限:
單位:21900×12%=2628元
個人:21900×12%=2628元
總計:2628+2628=5256元
下限:
單位:3030×8%=242.4元
個人:3030×8%=242.4元
總計:243+243=486元
5
辦理時效
據瞭解,今年的調整業務辦理期限控制在2個半月內完成。新的基數將從7月開始執行,單位調整時間較晚,造成少繳的,應在辦理年度調整時一併補繳。
7月1日起,離職提取及公積金異地轉移有重大變化!
背景介紹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號),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住房公積金政策執行情況檢查及風險隱患排查的通知》(建辦金函〔2018〕284號)等文件精神,“凡不執行或選擇性執行國家住房公積金政策,以及當地出臺政策突破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一律進行糾正”,要求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規範改進提取政策。
為此,蘇州市多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實施意見》。
政策簡介
《實施意見》中,涉及到廣大繳存職工的主要有以下三項內容: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
封存滿半年後,未在我市正常就業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外地戶籍職工可以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繳存職工申請將繳存在蘇州大市範圍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我市的,須在我市穩定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以上。
不得不說,變化真的是很大!
那麼,要怎麼理解以上文件精神呢?
原來是這樣的
外地戶籍職工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一般有2種操作:
1. 單位按照規定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作封存處理,封存後,職工帶上身份證、銀行卡、離職證明到公積金網點辦理銷戶提取手續,資金實時到賬。
2. 職工到外地工作並繳存公積金後,在外地公積金中心申請將蘇州公積金轉移過去。
6月30日之前,已辦理個人賬戶封存的外地戶籍職工,其離職提取按原規定辦理,不受影響,請勿擔心,請勿信謠傳謠!
現在是這樣的
7月1日後,辦理個人賬戶封存的職工,按以下方法辦理轉移和提取業務:
1
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
也就是說,需要等到在老家或其他城市找到工作,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可以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將蘇州公積金個人賬戶內的餘額及利息轉移過去,不用返回我市辦理公積金銷戶提取手續。
❄6月30日前,已辦理個人賬戶封存的本地戶籍職工,且已在外地工作、繳存社保的,按原規定辦理公積金提取。7月1日後,辦理個人賬戶封存的本地戶籍職工到外地工作的,只能按規定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
❄ 轉移手續請到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轉移信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傳遞,具體按《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執行。
❄ 辦理異地轉移手續的,需要提供蘇州住房公積金賬號,不知道自己賬號的親們,在退出本文後在對話框中輸入“賬號”兩個字,即可瞭解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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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滿半年後,未在我市正常就業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外地戶籍職工可以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也就是說,外地戶籍職工離職後,只要在蘇州本地沒有正常就業(未籤勞動合同、未交社保),也沒有在老家或其他城市找到工作並繳公積金的,需要在半年以後,帶上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提取人的任意一張由建行、工行、農行、中行、交行和蘇州銀行發行的有效借記卡),到蘇州原單位所在地的公積金服務網點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小魚在此鄭重提醒
為了方便今後的自助提取,請親們無論如何抽空帶上本人身份證、銀行借記卡到公積金業務承辦銀行或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修改初始密碼,並同時關聯自己的銀行卡(提取人的任意一張由建行、工行、農行、中行、交行和蘇州銀行發行的有效借記卡),這樣以後即使在外地也可以自助提取公積金到自己的銀行卡上。
3
離職後,仍然在蘇州大市範圍內正常工作的按原規定辦理。
您只要將住房公積金個人賬號告知新單位,不需要自己辦理任何手續。單位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入、啟封手續,即可繼續繳存,等符合條件時可以隨時提取。
❄ 如果單位未按規定為您在職期間繳存公積金的,您可以向單位提出匯繳要求,也可向我中心反映,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勞動合同、在職期間工資收入證明等相關材料到當地公積金分中心進行反映,以便我們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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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職工申請將繳存在蘇州大市範圍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我市的,須在我市連續或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以上。
言下之意,異地職工到蘇州大市範圍內工作的,單位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設立,在我市連續或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以上,才可以申請將外地公積金轉入我市。
❄ 到時,職工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異地公積金賬號等材料,到蘇州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申請將異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的餘額及利息轉移至本市,轉移信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傳遞,具體按《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執行。
從7月1日起,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徹底取消原來的住房公積金紙質卡,建立以身份證號碼為個人唯一認證碼機制。
也就是說,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如貸款、提取、查詢、繳存等事項時,不再需要提供紙質公積金卡,繳存職工憑本人身份證以及其他材料就可以辦理。
查詢住房公積金賬號的途徑:
1.通過支付寶-“城市服務”功能刷臉查詢。
2.到自己單位的人事部門查詢。
3.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服務大廳的自助設備上查詢。
4.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網點查詢。
5.如果公積金賬號已經關聯了銀行卡,可以在銀行自助終端或網銀上查詢公積金賬戶以及餘額、明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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