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立醫院醫師可設個人診所

昨日,廣州市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廣州市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療服務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到2020年,廣州目標是達到社會力量辦醫能力明顯增強,社會辦醫療機構床位數和診療服務量年增長率持續遞增,逐步實現床位數和診療服務量佔總量30%的目標。

鼓勵社會力量設置醫養融合體

焦點1 非急救轉運服務需求逐漸增多

現狀 廣州僅幾家合法非急救轉運機構

廣州市的醫療轉運任務主要由廣州市急救醫療指揮中心(簡稱“廣州120”)負責,主要承擔急危重症和災害事故患者的現場急救和監護轉運、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等院前醫療急救任務,具有公益和基礎保障性質,不提供非急救轉運服務,也不提供跨省市服務。

據業內人士介紹,目前廣州市僅有幾家合法開展非120急救轉運業務的醫療機構。正規化的非急救轉運服務尚未普及,當患者有用車需求時,難以判別將要使用的非急救轉運服務是否正規、合法,甚至不知道有正規的非急救轉運服務可選擇,“黑救護車”得以長期佔據非急救轉運市場。

困難 規模小效益差 難招優秀人才

另外,呼車叫車需要反覆的電話溝通,便捷性差且信息交流易出現紕漏,還存在價格透明度不足、缺乏公開的服務評價制度等諸多問題。

人力資源緊缺是這類機構運營的另一大難題,例如某一機構,2015年離職率高達37.5%。由於服務對象主要是非急危重症患者或者是經過已有明確診斷和醫囑的患者,工作過程缺乏學習和鍛鍊價值,提升空間有限,導致優秀人才招不來,年輕員工留不住。

建議 制定非急救轉運分級出車標準

有業內人士建議,在120急救服務專線的基礎上,增設非急救服務專線。急救服務仍由廣州120提供,主要負責市內院前急救任務;非急救服務由社會提供,由市場定價,可承擔跨省市轉運任務。市民可自主選擇不同的服務。

焦點2

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

其中,簡化優化審批服務的要求則明確,2018年底前實現全省所有醫療機構的申請、受理、審批、發證等過程全部納入省網上辦事大廳,提供實時聯網查詢。不得推諉、拒收申請材料,自收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告知申請人是否受理。《方案》還提出,除國家發佈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外,全省範圍內企業投資建設的醫療項目立項均按屬地原則在項目所在地實行備案管理。

現狀

掀起診所熱 搶醫生資源

近年來,隨著廣東省醫生多點執業的放開,廣州也掀起了診所熱。互聯網醫療巨頭、創辦醫生集團的醫生以及上市公司和外資企業等都紛紛開設診所。連鎖化、高端化逐漸成為鮮明特徵。


分享到:


相關文章: